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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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0:50
国家质检总局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湖南省双峰县永丰辣酱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了评审。自2007年10月10日起,永丰辣酱被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其保护范围包括双峰县的永丰镇、印塘乡等6个乡镇,以双峰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函(双政函〔2006〕54号)为准。
质量技术要求严格,主要包括原料的选择和种植/加工技术。辣椒产地需地势平缓,土壤pH值在6.0至7.2之间,主要品种为灯笼椒和牛角椒。种植过程需在2月下旬至3月上旬播种,每平方米种子量不超过5g,种植密度控制在45000株/公顷,施肥采用农家肥,并在果实成熟时施加适量的人粪尿液。黄豆则选用湘春豆系列品种,播种和定植有具体标准。小麦、糯米原料需保证无霉变等质量问题,生产用水需符合永丰地区的水质标准,食盐和植物油需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加工过程采用传统或改进的生产工艺,确保产品质量。
永丰辣酱的感官特色鲜明,色泽红褐色,酱香浓郁,辣味醇厚,口感爽滑,同时含有较高的氨基酸态氮和总糖。理化指标中,食盐含量不超过12%,总酸、总糖、氨基酸态氮等满足标准要求,水分控制在55%以下。生产者需在永丰辣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经湖南省双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方可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永丰辣酱,湖南省双峰县的传统特色产品,因原产于该县永丰镇而得名,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永丰辣酱既是一种调味品,又是一种风味小吃,具有独特的风味和丰富的营养成份。遍销中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地区,并出口日本、美国、坦桑尼亚、加拿大等国家,成为闻名遐迩的名牌酱菜产品。曾获国际食品博览会金奖,连年荣获国家、省市产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