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可以通过警官知道关什么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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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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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9 07:15
会被看押在刑事拘留一般关在当地看守所。首先,被刑事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若未得到通知的,可以到案发地公安局查询。拘留期间可以保释,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前提是没有法律规定不得保释的情形。 羁押在犯罪地看守所或者指定的看守所。看守所依法羁押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看守所管理人犯坚持依法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管理活动中,组织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在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看守所条例 》第三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第三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
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人犯的劳动收入的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的请求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需要继续侦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