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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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21:02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⑴应发工资低于杭州市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⑵应发工资高于最高缴费基数的按最高缴费基数缴纳)。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21:02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⑴应发工资低于杭州市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⑵应发工资高于最高缴费基数的按最高缴费基数缴纳)。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