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9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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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6: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规定要求,持有会计证书的人员需进行继续教育。这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从事会计工作的无资格人员。会计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及正高级,持有任何一种证书均需参加继续教育。
在校大学生从取得初级会计证书次年开始,就必须参与会计继续教育。教育形式包括网络培训和学历教育,会计专业学生可直接用专业科目成绩抵扣学分。非专业学生需按地区要求,通过网络课程完成学习。
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得少于90分,专业科目占比通常不少于三分之二。全国范围内的学分在当年有效,不能累积到次年。提醒大学生在开始继续教育前,需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