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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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9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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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1 04:50
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郑重声明,针对近期出现的假冒我校名义招收高自考助学班的情况,我们提醒所有考生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 根据教育部规定,天津大学只提供非全日制的高自考助学班,不存在全日制或专本连读的项目,主要涵盖专科、专接本(工业工程专业)等类型,学习年限通常为两年(部分专业为三年)。
2. 报名天津大学的高自考助学班,学员需通过正规渠道缴费,所有学费将由天津大学财务处开具统一*,并发放天津大学高自考助学班学员证。学费标准详细信息可在“天津大学批准的高自考助学班招生一览表”中查询。
3. 天津大学从未与校外任何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考生需谨慎辨别,避免受骗。如有关于高自考助学班的疑问,可直接联系学院,电话号码为022 27890913或022 27404439,也可访问学院网站(地址: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C区-105室、C区-308室)进行咨询。
4. 社会上未经我校许可的培训班,无论是宣传还是招生,均与天津大学无关。真正的天津大学培训班信息,均会在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网址为[1]。请广大考生在选择时务必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天津大学将继续维护广大学员的权益,保障学校的声誉。对于任何冒充我校名义的非法行为,我们将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究。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日期:二〇〇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