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0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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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4:03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经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定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在二胎生育,晚婚夫妇的婚假、护理假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等方面,比原规定有较大改变,更具操作性。 针对特殊人群生二胎的问题,新规定明确,除了需要南京地方特殊处理的特殊情况外,生育二胎的标准完全按照江苏省计生条例的规定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1、只有一个孩子,经鉴定为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2、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3、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4、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5、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6、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7、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新规定提高了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和优待政策,男方年满25周岁或者女方年满23周岁初婚的晚婚夫妇,婚假从原来的10天延长到15天(含法定婚假3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对晚育夫妻,男方的护理假也从10天延长至15天。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孩子14周岁止,每年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从每人每年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0元-60元,即夫妇双方最高可拿到一年120元的独生子女费,具体领取额度由支付单位决定。 新规定对于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也有了重大突破。考虑到农村劳动力短缺的实际情况,规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农村居民年满60周岁时,可凭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人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每月领取养老金。孩子在未生育前死亡的,每人可按低保标准的50%每月领取养老金。这条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南京成为国内首个以法律形式保障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城市。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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