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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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4:13
民事诉讼活动中简易程序转成普通程序的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如果人民*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可以裁定转成普通程序,在这期间并不会停止对案件的审理工作。一、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期限并无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转为普通程序
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二、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适用范围
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五十八条 起诉方式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九条 传唤方式
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第一百六十条 独立审理和庭审程序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二条 小额诉讼案件
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综上所述,若人民*裁定将简易程序转成普通程序,会将裁定书下发至原告和被告,原被告对审理程序的转换有争议的,可以依法提出上诉。民事诉讼中,只有案情特别简单的民事案件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