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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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0:16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的毕业与结业管理规定在第八章中详细阐述。
第三十四条规定,学生毕业时,学院会进行全面鉴定,涉及*态度、思想意识、道德品质以及学习、劳动和健康状况等多方面,以确保德、智、体达到毕业标准。
第三十五条规定,凡完成或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且各方面表现优异者,将颁发毕业证书。四年制学生在三年级结束时,如果修满85%的学分且成绩优良,经申请并通过学院和学校的审批,可在第二学期结束时修满毕业总学分,从而提前毕业。
第三十七条规定,若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满学分,但已达到90%的应修总分,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未能在延长学习期间达到一定学分要求的学生,将按结业处理。对于在校时间超过六年的学生,若有不及格课程,将被处理为结业。
对于需要延长学习时间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批。学籍管理在此期间由学院负责。若不符合退学或延长学习时间规定,但不符合毕业条件,将作结业处理。
第四十条提到,如学生完成课程但英语四级未达标,将按结业或延长学习时间处理。研究生资格的“学硕连读”班和临床医学七年制学生,符合条件者可在本科毕业后进入硕士阶段学习,学籍管理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对于因课程不及格被结业的学生,结业半年后可申请补考,成绩合格并修满学分者可换发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补考或补考未通过的,将不再有补考机会。
(2006年5月12日校长办公会议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