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失踪,申报死亡,执行需多长时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09:16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9:08
楼上说错了,非战争时期,最长4年就能申请宣告死亡。
拿着派出所或当地居委会的失踪证明去法院申请宣告死亡,法院受理后要公告1年寻找下落不明者(如果你父亲是因为意外事故失踪的,并且有关机关认为不可能存活的,那就只公告3个月)。
1年后不能确信还活着,就宣告死亡。
没遗嘱的情况下,你父亲被宣告死亡后,他和他现任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分割,一半直接给他现任配偶,另一半作为你父亲的遗产。
遗产由你父亲的现任配偶、你父亲的父母、你父亲的子女,这3部分人数的总和平分。
你如果未成年,可能多分一些。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9:09
法院受理后发布公告一年后才能宣告死亡,当然法院对你的这个申请宣告死亡的特别案件的审理期限是三十日,这样,从申请到宣告最多是一年零三十日。
财产分割首先是你把父亲和他法律上的妻子共同财产分割。就是结婚证上登记的合法夫妻财产分割。你父亲遗产只是有家庭财产的1/2。其次遗产的继承范围是你,你的哥哥,姐姐,还有你的继母。如果你有祖父母的话还有他们的份额,这样你们几个均分。也就是1/2的均分份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9: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9:17
从失踪日起。7年才可以申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