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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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9:33
9月1日,国内资本市场上,千亿科技股惊现“乌龙指”。据悉,TCL科技大股东李东生所委托的交易服务人员,因证券代码输入错误导致在13:03时,卖出公司500万股,随后于14:48时,买回上述500万股。当日,TCL科技股价小幅波动,收盘涨1.13%,股价报7.16元。
李先生违法的点就是在于他卖了之后,不应该马上买进来,因为他卖出的成交额是3590万元,再次买入的金额是3576万元,那么按照严格的计算方法就是最高的卖家减去最低的买价,这种方法来计算的。然后他卖出的最高价是7.2,买进的价格是7.14,那么经过最高减去最低价之后,再乘以500万股,他这一次收益就达到了30万。
但是李先生的这种交易行为已经是属于违法了,违反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证券法》第44条中,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对于这一次交易,TCL这边却否认是内幕交易,表示只是短线交易行为,内幕交易和信息交易是完全没有的,李先生这500万股是操作属于失误了,而且还说这30万的盈利会全部上交到公司里面来。李先生这边也公开发文表示道歉,表达了自己的操作给市场带来了影响。
我个人认为应该也是操作问题,如果是内幕交易的话盈利满打满算也才30万,这也太不把内幕当回事了,而且在国外乌龙指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人非圣贤,都会做错事,乌龙指对于市场来说不是第一次,更不会是最后一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9:34
TCL股东反复交易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反复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9:34
应该是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这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9:35
没有违反法规,因为没有法律规定股东不能出卖自已的股票,他们是自由交易。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9:36
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股东反复交易是不合规的,该股东目前已经在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