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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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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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9 14:52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是无法一起领取的。按照国家的领取条件来看,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是无法同时领取的。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是不能同时领取的,但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届满且仍未就业,就可以再申请失业补助金。
【
拓展资料】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1.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区别在于定位的不同。失业补助金是国家社保局对那些困难失业人员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让他们可以有一定的生活基础,这个费用将直接从当地财政拨款当中进行支出。而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对此,我们能发现失业补助金本身是一个福利性的*,而失业保险金是一种长期性的补助*,即劳动者失业后才可以获取。当然,两者的申请材料也有一定的差异,例如失业保险金需要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而失业补助金则是没有这般*。
2.本质不同。失业保险金是根据企业或事业单位用人时候缴纳的失业保险;而一次性生活补助,主要指农民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其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经办机构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3.针对人群不同。失业保险金是针对企业或事业单位人群,而而一次性事业生活补助是针对农村户口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
4.享受待遇不同。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员工失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而一次性生活补助是用人单位每个月给该农民职工缴纳工资的百分之二,等到该农民职工失业的话,可以一次性拿回单位按月缴纳的这半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