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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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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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1:57
新乡办理暂住证需要的条件:
1、《居住证暂行条例》(*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6年1月1日公布施行)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2、《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豫政〔2016〕76号 2016年12月8日公布施行) 第七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主动向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
3、登记站应按有关规定采集暂住登记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免费为其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4、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
5、居住地住所属于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的。
6、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扩展资料:
办理需要的材料:
1、暂住登记凭证,居住证申领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领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居民身份证,暂住登记凭证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暂住登记凭证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暂住登记凭证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就读证明,暂住登记凭证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政务服务网-居住证申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1:58
新乡办理暂住证需要的条件:
1、《居住证暂行条例》(*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6年1月1日公布施行)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2、《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豫政〔2016〕76号
2016年12月8日公布施行)
第七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主动向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
3、登记站应按有关规定采集暂住登记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免费为其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4、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
5、居住地住所属于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的。
6、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扩展资料:
办理需要的材料:
1、暂住登记凭证,居住证申领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领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居民身份证,暂住登记凭证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暂住登记凭证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暂住登记凭证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就读证明,暂住登记凭证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政务服务网-居住证申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1:58
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办理《暂住证》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凡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人员,应申领《暂住证》。
二、提交的材料:
*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1:59
办理《暂住证》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凡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人员,应申领《暂住证》。
二、提交的材料:
1、*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办理程序:
1、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由*人或户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2、暂住在出租(出借)房屋内的,由*人或房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专职或兼职暂住人口户籍管理负责人到属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四、办理时限:证件证明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理,发给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