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1:21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5:15
地址: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
名称:浦口区政务服务中心 。
异地办理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温馨提示:未满16周岁人员,按规定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各项手续。
扩展资料
办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
第九条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政务服务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市*-南京市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分布情况(打开工作表可查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6:33
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