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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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20:05
法律分析:1、通过*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失信被执行人,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3、失信被执行人会被*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高消费等;而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完毕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并无上述失信人员要承担的失信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