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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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9:25
摘要三人合伙企业基本的股权设计原则:大股东股比>二股东股比+三股东股比。多人合伙企业基本的股权设计原则:二股东股比+三股东股比+四股东股比>大股东股比>二股东股比+三股东股比。在创业初期,也不建议把股权分足,应该给股权调整预留空间。放在股权池里,合伙人之间进行约定,我们还有这些预留,以后会根据项目开展的不同阶段,每个人的不同贡献进行股权的调整。股权设计,股权分配在企业的发展中占据着很重要的作用,尤其创业到了一定阶段,基本步入正轨时,最容易出现分歧,最开始如果没有处理好,很可能为今后的创业失败埋下隐患。老板们,快看看你的企业股权设计是否合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4北京产权交易所股权挂牌交易+设定条件的技巧三人合伙企业基本的股权设计原则:大股东股比>二股东股比+三股东股比。多人合伙企业基本的股权设计原则:二股东股比+三股东股比+四股东股比>大股东股比>二股东股比+三股东股比。在创业初期,也不建议把股权分足,应该给股权调整预留空间。放在股权池里,合伙人之间进行约定,我们还有这些预留,以后会根据项目开展的不同阶段,每个人的不同贡献进行股权的调整。股权设计,股权分配在企业的发展中占据着很重要的作用,尤其创业到了一定阶段,基本步入正轨时,最容易出现分歧,最开始如果没有处理好,很可能为今后的创业失败埋下隐患。老板们,快看看你的企业股权设计是否合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麻烦给个赞哦~答非所问第一,股权一定不要平均分配。很多项目,在初始创业的时候,大家都有一腔热血,或出于公平考虑,或出于情面,进行平均分配股权,50%,50%,或者各持有1/3。在项目发展的早期,有可能这个股权设置的矛盾不会出现,但随着项目的发展,当各个合伙人的利益诉求不一致的时候,或者需要高效的决策机制,应对市场快速反应的时候,平均分配股权就很容易让公司出现僵局情况——大家根据股权进行表决时,双方各持己见,均无法对公司经营进行决策,无法任免人事,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比如众所周知的真功夫和国美电器,平均分配股权所带来的对于公司实际控制的争端,上升到股东之间的民事甚至刑事争端,企业发展更是停滞不前。第二,创始合伙人和激励股员工的区分。创业往往是由一两个创始人思考、发起并组织一个团队来推进与实施的,这样的人是整个创业团队的核心,我们将其称为核心创始人。核心创始人当然会是获得股权分配的创始股东之一,对于创始团队,是否必须以股权为代价在于其能够给公司带来的创业所需要的能力与资源。实践中,相当部分初创企业及其核心创始人将这些人都作为公司的创始团队成员并给予股份。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股权弥足珍贵:资金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是可再生的,而股权不能;每一元现金的价值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是几乎不会增加的,但每一股的价值却可能会翻高几十倍甚至于数百倍。因此,股权设置与分配的第一个核心原则就是,用“钱”解决的问题不要用“股权”来解决。如果公司是技术导向型的,在公司创业初期,你的股份就应当用在引入技术合伙人股东,而不是销售总监上,创业早期的营销模式也不一定适用于后期;如果公司是业务模式导向型的,技术层面并不涉及太复杂的东西,那么对于可替代性强的技术岗位,最好不要在创业初期就给出股权。综上,初创公司股权建议分配给核心创始人。对部门高管的分配应保持谨慎。可以考虑对于重要部门高管、忠诚度高的员工进行分期激励。因此,员工的期权池应该提前设置好,为了激发整个团队的斗志,而且投资人一般也会要求初创公司提前设置好期权池。同时,制定退出机制,进退有度,才能发挥股权的持续激励作用,不让激励变成福利。比如某高管已经拿到期权池中的实际股权,或者创始股东之一要退出,对创业公司来说,他持有公司的期权或股权,需要提前约定,期权丧失或股权回购,以保证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与公司发展的安全。答非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