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诉讼费不交可以吗他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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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2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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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12:24
原告败诉以后不缴纳诉讼费用的话,*是可以强制执行缴纳诉讼费,一般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的,而对于刑事诉讼,则是不需要进行缴纳诉讼费用,而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一般是在判决以后,由败诉的一方进行缴纳的。
一、起诉方不交纳诉讼费会怎么样 原告方败诉后,不交诉讼费*可以进行强制执行。
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由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6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决定。
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
8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9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审查决定。
二、 当事人应当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哪些 1、
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申请再审,*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下列四种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包括: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
2、 申请费。当事人依法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1) 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 申请保全措施;
(3) 申请支付令;
(4) 申请公示催告;
(5)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6) 申请破产;
(7) 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设立海事赔偿责任*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8)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3、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项费用由*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交纳工本费。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指的是当事人在向*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缴纳的费用,其中包含了受理的费用和其他的诉讼费用。而诉讼费用的缴纳是由败诉的一方来进行缴纳的,一般是在民事案件审理完毕后进行缴纳,如果不愿意缴纳的话,*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