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机构违规 一些学员深陷“培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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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2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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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3 10:20
高中毕业的赵翔一直想提升一下自己的学历。
2018年,他在网页上搜索“提升学历”,找到了“上诺教育”(北京上诺天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站。该公司网站上有*继续教育的内容介绍。据说该公司可以帮着报名入学,还提供学习资料。后来,他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SOHO A座的上诺教育,交了2.5万元,报名国家开放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的专科和本科继续教育。
数月后,赵翔不仅上学的愿望落空了,还要月月还贷款。
和赵翔同样境况的年轻人不在少数,从2017年开始,一些以做*继续教育为主的机构出现违约事件,因涉及“培训贷”,让众*权学员陷入“两难”。
缴了学费没学上 考卷到处是错字
赵翔记得,缴费签协议的时候,上诺教育的老师承诺,3年半内可以拿到这两个学校的毕业证书,2018年底就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到他专科入学的学籍信息。
可到了2018年年底,赵翔并没有在网上查到学籍。上诺教育老师回复他是“批次原因”,因为赵翔报名时间较晚,要延后才能查到。
赵翔开始等待。其间,他收到了上诺教育寄来的“官方试卷”,让他答好后寄回。试卷内容与人力资源、马克思主义等课程相关,“内容挺多,足足做了三天。”但卷子上有许多错别字,这让赵翔有一个不好的预感:“一个正规的大学怎么可能提供满是错别字的试卷呢?这些内容莫不是上诺教育自己印刷的?”
等到今年4月,上诺教育的老师直接回复他说没有报上名。这让赵翔很恼火,提出退款,上诺教育签了退款协议,承诺在今年5月7日之前退款。
同样遭遇的非只赵翔一人。去年6月,秦菲通过上诺教育报名长春理工大学的专科和北京交通大学自学考试的本科,但却一直没收到入学通知。
去年8月,上诺教育的一位老师通过微信和秦菲联系,请她提供身份证原件,因为专科学校报名时要采集信息。身份证寄出半个多月才被寄回来。今年年初,这位老师又通知她带身份证,去北京市顺义区现场采集指纹,用以报名本科学校,但那次采集信息并没有成功,“现场的人说机器坏了,录不上指纹。”
“去的地方是一个写字楼的办公室,现场也没有北京交通大学的老师,只有上诺教育的一个老师。”今年3月,秦菲和家人来到上诺教育在大兴区的办公地点(位于在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荣昌东街甲五号隆盛大厦C座),一间几平方米的小办公室里,放着一排长桌,几名员工围着桌子办公。
一位老师说没有报上名,可以退款,双方签了两份协议。其中一份“归还协议”上承诺在4月22日前退还全部学费,还写明“超过天数将按每个自然日10%总额的利率赔付乙方”。
另一份“协议”则写着,“退费以双方自愿为原则,签订协议后,双方均不能与(应为“于”)公共场合、媒体、网络平台、杂志媒体等资讯场合谈论该事件,一经发现,视同构成诽谤。”
但到了规定日,秦菲仍未收到退款。之后,一位姓尚的律师说,退款统一延期到5月底,而这个说法同样说给了不少来申请退款的学员。
“培训贷”缠身不得不还钱
沈飞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培训上“栽跟头”了,去年,他和爱人分别在“博学教育”(博学北京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上诺教育报名,希望提升学历。但今年春节过后,博学教育突然“人去楼空”,目前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这两家教育机构都为学生提供了“分期贷款”的支付方式。报名博学教育时,沈飞通过“海米管家”App,做了分期付款。当时,博学教育还让他签署了一份风险告知书,上面列出“申请人不会以商品或服务质量不符合申请人与商户间约定或商户之间的其他纠纷等理由拒绝还款。申请人承诺自愿承担因借款逾期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的内容。
还有一些学员通过库分期等平台贷了款。博学教育“人去楼空”后,剩下的是一*了钱上不成学却还要“还贷”的学生。
沈飞查了自己在央行的征信情况,发现上面显示他在海米管家上办理贷款。自己正准备买房,需要银行批贷款,虽然上不成学,但还是要咬牙把一期期学费缴完。
一些学生找到海米管家,其客服说,他们也是受害者,金融机构将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了这些教育机构,如果学员不定期还款,就会产生信用风险。两个月前,海米管家客服对博学教育的学员表示,可以暂停还款、不上征信,逾期还款产生的利息可以免除,但本金还是要归还。
而上诺教育的学员发现,他们所交学费的一小部分被转给了个人——上诺教育的法定代表人“潘玉梅”,剩下的大部分学费通过不同的平台办了分期付款。
赵翔向上诺教育缴纳了10%的首付款后,剩下的2万多元学费在海米管家办理了分期贷款,“这个东西纳入个人征信,不还不行。”他目前还在每个月定期交还这笔贷款。
海米管家是重庆爱海米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平台,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股东为重庆海学易企业管理中心和上海米么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除了博学、上诺,被媒体报道有消费者认为违约或疑似跑路的教育机构里,还有“学霸一对一”“言客英语”等机构也通过海米管家平台为学员提供贷款。
沈飞曾通过平台询问海米管家的客服人员,为何和博学教育进行合作,对方表示公司对博学教育进行过资质审核,但由于博学经营不善造成的问题,海米管家无法进行预估监管。
在今年3月,中消协发布的《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曾提到,与历年相比,2018年投诉事件出现了新问题:在传统预付式消费涵盖的各领域,出现*金融消费信贷式的新营销模式。中消协认为,在此领域可能滋生“预付式+消费贷”缠绕叠加的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
在中消协投诉部工作人员谢龙看来,这种提前支付款项承诺提升学历的教育机构,也是在用“预付款”的方式让消费者支付学费。中消协发现,在家政服务、装修房屋、美容整形、教育培训等消费领域,经营者在宣传时,往往把自己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描述得十分美好,并有意淡化贷款压力,甚至以无息贷款作为诱饵。
消费者通过经营者推荐的金融机构贷款预付高额费用后,往往在出现商家不履行承诺、服务缩水、甚至关门跑路等情况时,才发现金融信贷条约中含有各种高额违约条款,消费者享受不到服务的同时仍需继续偿还金融贷款,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明明只是“教育咨询”机构却做“教育培训”
目前,上诺教育在大兴区的办公地点已经在5月下旬关门。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教务老师联系上诺教育,一位姓王的行政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没有跑路,”只因学员给公司门口加了锁,影响了正常办公,他们还在找新的办公地点。
但一些学员却告诉教务老师,5月21日,他们去上诺办公点退款未果,怕这家公司跑路,把东西搬走,才在大门外加了锁。王姓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因为把许多学员的学费交给了合作的报名机构,所以现在手上也没有充足的资金可以退费,要等到公司能正常营业,有现金流后才能办理退费。教务老师询问和他们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是哪家,公司是否有办学资质时,他表示并不知情。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诺教育的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推广服务;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企业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禁止和*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也就是说,涉及教育领域上,该公司只能提供咨询服务,并没有培训等经营权限。沈飞曾打电话询问相关部门,得到的回复是这家公司没有办学资质。
有学员向教务老师出示了其与上诺教育签定的合同,在这份名为“2018年北京上诺天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学历教育辅导协议书”的合同上,上诺教育收取的费用包含“注册”、“辅导”及“报考费”,并承诺一定期限内学生通过全部课程,获取相关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对于贷款事项,合同未注明是与哪家公司合作。
2018年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上诺教育注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教务老师在北京市朝阳区民办教育网上查询已注册的培训机构名单,但并未搜索到上诺教育。同样在相关民办教育网上也没找到博学教育。中国消费者权益保*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告诉教务老师,这种机构明确收学费、报名和“保过”,按照国家要求一定要有民办教育许可证,“目前看,这家公司只能收取咨询费用,如果没有相关部门审批的资质,开展*学历教育培训已经违规,应该受到处罚。”陈音江建议,消费者可以去该公司注册所在地的教育部门进行投诉。
学员们发现,目前,上诺教育的官方网站上,对自己的介绍是“一家做消防工程师的培训机构”,早前*学历教育的字眼已经不见。但在上诺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还清晰地写着“专注于*学历教育,已为25300名考生,提供[自考、成考、远程、国开(电大)]专本学历提升服务。”在微信公众号“*教育”菜单栏里,还介绍了什么是“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推荐的专业涉及“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长春工业大学”等多所学校的专业。
有学员致电过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北京交通大学自考办询问,两家学校的工作人员均表示没有和上诺教育有直接合作。
此外,教务老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上诺教育于2013年1月18日成立,公司住所在北京市朝阳区大鲁店文化街16号3幢2层2095。该公司先后两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8年,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今年5月6日,因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天眼查App搜索结果显示,该公司曾用名为“北京邓迪华育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3月2日更名为现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原为孙聪,后变更为潘玉梅。潘玉梅还是一位外地的个体户经营者,经营小吃服务。
有律师告诉教务老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这家公司如果本身就没有履行教育培训的资格能力,却谎称可以提供辅导,乃至可以帮助学员成功取得学历学位,故意欺骗学生财物,涉嫌构成诈骗罪。“如果学员认为公司构成诈骗并且确有证据,可以报警。”
教务老师了解到,目前有学员已陆续去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派出所和朝阳分局经侦大队报了案,这些学员缴纳的学费每人约一两万元,有的三万元以上。
*教育监管也应建立黑白名单制度
陈音江说,过去打着教育咨询、教育科技的幌子,做教育培训的机构很多。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一些没有办学资质的教育机构超范围经营,同时还采用“培训贷”方式,让消费者“背负”可能产生的信用违约风险,这令消费者维权难上加难。
教务老师发现,从2017年开始,教育机构“违约”“跑路”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媒体的公开报道中,2017年12月,新思路培训学校和北京巨人时代相继被曝出“人去楼空”,学员学费难以追回。
陈音江指出,这类事件的监管难点在于许多教育机构是通过正常的商事登记注册的,在经营范围中并没有教育培训资质,只有教育咨询。“从企业注册上看,没有太多问题,但实际经营上,就会超范围违规经营。”
工商部门很难发现后续问题,而涉及到教育培训,是教育部门负责监管。即使去派出所立案,如果公司相关人员没有跑路,消费者也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去维权。而一旦公司跑路,找不到人,那么维权可能遥遥无期。
在陈音江看来,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加强教育机构监管,一些地方还出台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标准、管理办法。但整治的重点多是中小学教育机构。“现在看来,*教育监管也要借鉴中小学领域的监管举措,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对用预付费方式收费的机构要有门槛。
“在消费者交钱和经营者提供服务中间是有一个时间差的,由此,很容易产生违约、跑路等不同程度的风险。”陈音江建议,*教育、职业培训类的教育机构如开展预付费,对其资金要严格监管。机构需要达到一定规模、有相应的担保机构,才能采取预付费模式,而且预付费应该按季度收取。
此外,陈音江认为,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衔接,进行联合执法,并把一些专项整治的工作机制,应用到日常监管中,严格杜绝这种机构违规进行教育培训,同时,如果消费者去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千万不能“踢皮球”。
有离职的上诺教育员工向教务老师透露,不久前,该公司一位在职员工说,公司已经在朝阳区十里河找到了新的办公点。许多学员仍寄希望于上诺教育能主动退费。还有一些学员陆续接到其他教育机构打来的电话,同样是向他们推荐学历提升。
一些学员搜索招聘网站发现,曾经在博学教育机构的员工,还曾经在其他跑路的教育机构干过。他们猜测,有的员工也是一家出事之后跑到另一家继续干,他们不知道自己的信息是不是就这样被贩卖了,很是担忧。更担心的是,如果上诺教育的人换了个公司名称继续违规做教育培训怎么办。
但经此一事,他们明白,只有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学习,才是最安全最靠谱的。
(责任编辑:李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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