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劳动局电话号码多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5:57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6:25
单位全称: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地址: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
邮政编码: 325024
办公电话: (0577)86966755
传真电话: (0577)86966750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6:25
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但是你还应当具体下面的证据:
EMS速递辞职信技巧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信,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在你签名那用你右手拇指盖了手印的辞职信,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下面主要谈1、3两种,2出现是小概率的事情):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提前一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
下面主要谈个人提出离职的第一种(第三种也差不多,只是辞职信依据不同而已)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默认可以立即走人,但是应当计算你要提前一天递交辞职信的时间(当天找EMS,一般都是第二天或之后才能收到,收到时间可能是下班后半分钟时间也不一定,那么工作交接无从谈起):
EMS给你填写的单子你要写清楚(比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辞职”);默认你的辞职信应当也写详细一点比如:“因公司从用工之日至今尚未帮我办理法定社保,在此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辞职,本人在公司最后工作日到公司签收本辞职信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的下班时间为止(公司签收本辞职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当日为最后工作日)我也正常上班,如需配合工作交接,请在最后工作日下班时间前发公函通知并且指定工作人员与我进行工作交接,还应当提供一式两份工作交接清单单据(保证在工作交接结束后,双方各自持有一份工作交接清单原件),否则视为无需工作交接,由此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我概不负责!)“,并且留下在你签名地方盖过右手拇指印的辞职信原件的复印件作为证据;
EMS收件人姓名应当写公司法人代表(可以去工商局调取当地公司注册资料,也可以在网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异地公司注册资料),一般写了公司法人代表,也都应当加上人事部、你直接领导可在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后代签等说法。
然后你需要关注EMS送达与否,如果签收了应当去调取EMS回执单复印件(也可以事先选择多出几元钱邮费,让EMS把公司签收的回执单原件交给你自己保管),如果没有签收就要求EMS提供证明盖好公章给你。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只有社保才优先去劳动监察大队,其他绝大部分问题我都建议优先选择劳动仲裁(不要问我为什么^_^)!);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劳动法解释1、2、3、4等也可自行学习)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6:26
我进厂之前老板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的,做了一个月,家里有事我要辞工可老板说要提前一个月辞工这样合理吗。如果签了劳动合同,我可以提前一个月辞工可没签是不是能随时可以走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6:26
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只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在辞职走人的同时,用人单位应给你结清工资。
如果不给,你则可以向劳动机关投诉,投诉电话号码12333。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6:27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劳动维权投诉举报电话:96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