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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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51
等级保护定级对象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分别为:
第一级(自主保护级)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
第*(监督保护级)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
第五级(专控保护级)
等级保护的定级方法主要依据《GBT 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定级的主要要素为“受侵害的客体、对客体的侵害程度”。
根据等级保护对象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被篡改、泄露、丢失、损毁后,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侵害程度等因素。
定级范围:
① 电信、广电行业的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等基础信息网络,经营性公众互联*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数据中心等单位的重要信息系统。
② 铁路、银行、海关、税务、民航、电力、证券、保险、外交、科技、发展改革、国防科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商务、水利、国土资源、能源、交通、文化、教育、统计、工商行政管理、邮政等行业、部门的生产、调度、管理、办公等重要信息系统。
③ 市(地)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重要网站和办公信息系统。
④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