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门前》读后感:丈量“守门人”的角色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2 20:3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6:39
编者按:《法的门前》是美国通用的法律教科书之一,下面我们来看看作者阅读后的感受吧!
法的门前站着一个守门人,有个乡下人来到他面前,请求进去见法。守门人说现在还不能放他进去。乡下人问,过一会儿是否允许他进去?“可能吧,”守门人答道,“但现在不行。”
通往法的大门就那样敞开着,乡下人不时地向内探望,守门人告诉他,他不必征得许可就可进去,但里面的每座大厅都有守门人,一个比一个更有权力,甚至守门人自己都不敢看他们。可是乡下人觉得他还是等得到许可再进去,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乡下人等待着,也尝试着与守门人攀谈、送礼,而得到的答案始终是“还不能进去”。最后,乡下人开始衰老,眼睛也变得模糊,在生命的弥留之际,他孱弱地问了守门人最后一个问题:“这么多年来,除了我,竟没一个人来求见法,怎么会这样呢?”守门人看见乡下人听力已经衰竭,于是在他耳边喊道:“除了你,没有人能够进入这道门,因为他是专门为你开的,我现在要去关上它了。”
以上的寓言来自于弗兰茨·卡夫卡的小说《审判》,也是《法的门前》中的引言,短小精悍却复杂多义,既有法的诡谲,也有人的彷徨。有人说是守门人欺骗了乡下人,因为在一切都无法挽回的时候他才把*告诉乡下人;有人说守门人只是尽到了自己的职责,因为他当时的职责就是拒绝让人进去;也有人说真正受骗的其实是守门人,因为他对大门里面的情况和重要性一无所知。但无论归责于谁,结果只有一个,乡下人至死都未踏足法的大门,而这扇大门却是专为他而敞开的。并且无论从哪个维度出发,事实也只有一个,的确是守门人阻止了乡下人的进入。于是,我们不仅接近了故事的悲惨结局,更接近了守门人的*。
在历史的江河中,我们迈过了奴隶制、封建制才逐步走向了今日的民主。我们的父辈曾经受了绞刑和监禁的痛苦,才创造了如今被冠之以“法律”的规则。在一个秩序当先的社会中,民众从来不需要有趣的灵魂,他们只要对“法”足够忠诚,甚至成为一种习惯。于是便有了清晰的角色定位,由代表“法”的*和*进行“执法”和“司法”,扮演着所谓的“守门人”角色,而由民众来“守法”。不错,就算在我们所向往和追求实现的*主义社会,这样的安排都无疑最稳定,也最合理。可是,好像也不仅如此。如同有人说,*和*是“法”的代表,是“人民的公仆”。同样,我十分愿意将*的清明和社会矛盾的化解归功于他们,但当目睹了台阶高筑的*大楼和平反昭雪难以换回的年轻生命时,任何人都会产生如“乡下人”一般的恐惧——对“守门人”的恐惧。就这样,“守门人”既是秩序的维护者,也成为了民怨的激发者。
所以,曾听很多人说,羡慕美国人民主自由,羡慕德国人思维严谨,羡慕法国人生活浪漫,我十分理解。但仔细想来就会觉得,如同犹太人天生聪明一般,那些只是一个民族的不同特性罢了。应当承认,从1776年建国到现在,美国的“三权分立”做的很好,经历200多年的*产物也应当是如此的,但还是不能阻止“贫民窟”的悲惨,杀害章莹颖的凶手仍然没有得到最公正的审判。于是,就能够明白,每个社会都有各自的隐痛而已。当翻开《美国*修正案》的时候,才会发现每一条*修正案的增补都代表着一次历史的进程,证明它曾经也是荆棘丛生的。所以,民主自由不一定伴随流血,但一定会有故事。于是我想回头看看这个1949年建国的国度,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孕育着13亿多的人口,2016年的GDP位居世界第二,社会治安远好于欧美国家,哪怕仅夜路能安全回家这一项,便也能觉得多少是很幸运的。这些国内外的数字对比的确很有冲击力,于是,理解与期待比抱怨和愤慨好像更多了一些。时代的进步的确源于民众的呼声,历史的经验也告诉我们,质疑对“法”而言是最高的忠诚。但对一个社会而言,质疑永远都不应当瓦解秩序,给予“守门人”基于适当信任的质疑才是对社会秩序的最好维护。
当然,当多数人如同李雪莲一样的“乡下人”被阻挡在法的门外时,我们应当意识到一个健全的法治国家是需要一个健全的法治环境的。首先,对于当之无愧担此重任的*,法律约束着它的行为方向,但却不能决定它的行为方式,所以不如试着从管理学的行政机关前端理论进行分析。因为在*行为中,绝大多数最终体现为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与被管理者——民众的间接或者直接接触,所以行政行为的前端与民众反应之间的关系最为密切。
每一个*行政决定的做出,必然伴随着其中多方利益的牵扯。如果行政机关过分考虑了自身利益,民众便会难以忍受,见诸报端。媒体曝光后,行政机关前端利益骤降,最终甚至降至负值,而社会效益随之降至最低,给*形象带来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于是,我们认识到在“*法治论”的前提下,强调在当前法治观念尚未得到完全普及的中国,最大的问题就是行政权力的不当设置和行使,唯一的出路就在于法律对于行政权的控制和管理,进而倡导法律之下的*治理。可见,*这一“守门人”的角色,虽然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守夜人”仅一字之差,但却仿佛处于另一个端点,因为它不只不能“任意自由”,反而还需要在法律权限、程序框架内约束好自身行为,维持社会和谐。而事后,不妨引入“墨菲定律”,即是为了避免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部门应当完善相应预警措施和应急预案,事先多做规划,才能防患于未然。比如及时做好相关官方信息的通报,否则就只能是任意放纵造谣者;也比如做好“清理”后的安置工作更是“服务型*”最大的必要。《孙子兵法》中“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也正是此理。
再说*这一“守门人”角色,司法往往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不同的利益处于复杂的变动之中,如果司法能够很好地回应社会利益的再分配问题,那么就能够有助于缓和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顺利转型。其中,法官的公正裁判特别需要处理好与大众传媒之间的关系。
为了*能够公正审判,我国束之以多方的监督力量,其中就包括了“*监督”。网络空间可能是一个有变动、有趣味、有创造性甚至有利可图的地方。然而,它却不是一个和谐的场所。所以,*监督的“度”从来不好掌控。那么源头不可控,我们便期待“受端”是可控的了。英国上诉*院长丹宁勋爵就承认他平常不大看报,担任*官到91岁高龄的霍姆斯更是以不读报而著称。由此可见,如若能够保持法官以及*与大众传媒之间一定的距离,亦是颇具合理性的。毕竟,*要独立审判必然依靠法官的“依法裁判”,且“仅依法裁判”,法官既要不使社会疑心其公正,又要做到不受媒体的控制,二者的平衡与兼顾就显得尤其重要。当然,目前传媒的报道很大程度上是有利于司法权的公正行使的,但同时也正如贺卫方先生所说,难免存在这样一种潜在的危险,多方面莫须有的压力“都进一步加剧了*在审判那些被传媒广泛报道过的案件时所承受的压力,有时还会听命于传媒,导致某些案件无从得到公正的审理。”而最终何去何从,对于相关案件媒体报道的管控非常必要,同时法官自身素养的提升便是另一方面了。
凡此是非种种,我想不止是法的隐痛,大抵也是这个转型时代的苦闷。害怕的是有太多蒙着眼睛的质疑,便少了应有的适当信任。但如果说质疑是为了更好的信任,那再好不过。毕竟,我们现在所经受着的已经远比《活着》中的情景好上许多,这是历史进程的结果。而无论是一个社会的蜕变,还是“守门人”的蜕变,都犹如凤凰涅槃,应当是同样的道理。
我倒是很喜欢《法的门前》书前扉页上的那句话:
“还在犹豫什么?推开门吧,你就是法律殿堂里的国王!”
我想,它不只是说给数以万计的法学院学子的,更是说给那些徘徊在法的门前的“乡下人”的,也许正是你我。
后记:本文写于前几日网络“炸裂”的时候,正好一位学新闻的朋友告诉我,她的原则是一事当前,先问真假,再辨是非。可是,在我看来,在真假尚未明晰的时候,作为肉体凡胎的我们也都是难以做到不看、不听、不想的,如此便一定有所倾向。不过还是索性尝试着看看能不能跳出“框”外看世界,于是,便有了上述“各打五十大板”的说辞,虽然怎么看着都像是“无关痛痒”的“风凉话”,但个人所悟也仅能止于此了。
作者|王婷
公众号|新语莘苑
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