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费是从死亡日期算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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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5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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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6 06:40
具体发放时间需要询问当地主管部门。 《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
关于失独家庭补贴金,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同时,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 失独家庭应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温暖,某省财政厅、省卫计委日前共同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同时,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等6部门近日联合出台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的意见,明确失独家庭依法 收养 子女可获5万元补助等相关内容。新政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包括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独生子女*以上 伤残 家庭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家庭。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家庭处张万恩*说,对于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殊家庭,应积极引导和鼓励他们再生育或是依法收养子女,重构家庭的完整性。 按照*,浙江省的失独家庭夫妻申请辅助生育,最高可获得5万元补助。去年一年,浙江省共有229户失独家庭提出辅助生育申请,接受相关诊疗服务的有168户,54户成功怀孕或是顺利分娩。 一些没有机会再生育的失独家庭夫妻,也可以考虑依法收养子女。意见规定,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依法收养子女的,按户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补助资金在县(市、区)计划生育公益金中列支。 同时,将女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中夫妻一方或双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别扶助金标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700元。 此外,提高现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标准,对
一、
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扶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400元、200元。 “新出台的意见当中,对之前一些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细化。”张万恩*说,比如,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中,一方或双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70周岁及以上、本人有意愿的,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指定公办养老机构予以安排和接收;一方或双方符合托养条件、本人有意愿的残疾人,由县(市、区)残联优先纳入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服务,并安排残疾人托养机构予以接收和照料;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的,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一定
法律依据:《汉中市*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失独家庭养老扶助*的通知》各县区*,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工作,切实解决好失独家庭在精神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根据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独家庭夫妇养老安置和殡葬救助工作的通知》(陕卫家庭发〔2015〕224号)和省财政厅、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的通知》(陕财办社〔2016〕125号)精神,市*研究决定,调整完善失独家庭养老扶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失独家庭扶助标准
(一)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调整为城乡一个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区)财政按照8:1:1的比例共同分担。
(二)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调整为城乡一个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所需经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
各县区要切实落实好失独家庭养老扶助标准配套及一次性补助资金,确保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人。
二、鼓励失独家庭再生育
失独家庭有再生育意愿的,卫计部门要提供再生育所需各项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民政等部门要在失独家庭收养、领养、过继子女办理相关手续时,为其提供便捷服务。
三、完善社会福利*
(一)对失去生活能力以及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且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按照就地、就近、方便、自愿的原则,由户籍所在县(区)*安置在当地公立养老机构生活,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直接拨付;对于个人自愿入住非公立养老机构的,其费用按照公立养老机构费用标准,由县级财政直接拨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对自愿居家养老,且生活有困难、失能半失能的,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等服务,生活照料标准由县(区)*确定。
(二)失独家庭扶助标准调整后,已享有的社会福利*继续享受,已纳入城乡低保的继续享受低保*。
(三)失独家庭夫妇死亡后,凡自愿选择火化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建有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县(区),应优先安排死亡的失独家庭夫妇,并减免购墓费。
四、开展关爱关怀活动
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各项关爱关怀活动,切实加大失独家庭扶助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失独家庭的良好氛围。各级卫计、财政、税务、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制订相关的*措施,引导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失独家庭的社会养老事业;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对失独家庭的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生产帮扶、生活照料等关爱活动,使他们的获得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至2023年1月22日止。原《汉中市*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发〔2013〕4号)同时废止。
汉中市*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失独女儿为什么两年以后才能领失独费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每年12月和次年1月可以申报。不论独生子女是几月份去世的,失独补助每年12月至次年1月的这两个月里才能申报,次年6月开始发补助。并不是每月一领。所以失独女儿两年以后才能领失独费。
失独费是从死亡日期算起吗
具体发放时间需要询问当地主管部门。 《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关于失独家庭补贴金,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
孩子一七年十月十一日死了。失独费怎么给?我是辽宁省人。。
凡是失独家庭都是他们的救助对象,特别是年过四十的失独妈妈,他们可以免费做试管手术,彻底没有生育能力的失独家庭,在计划生育协会指定医院看病,自费部分还有10%的优惠。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发出通知,自2014年起,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
儿子死后母亲己申请失独补贴母亲又死亡后失独费还有吗?
只针对受补人在世的相关补贴,人去世了,对其发放的补贴及优惠自然失效,因为只针对并限定其在世时的政府及各部门补贴,去世及换人领都无效
2023年失独费几月发
2023年失独费12月发。失独费是国家为保障失独家庭权益而设立的一项福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如果夫妻只有一个孩子,并且独生的子女发生意外而造成伤残或者死亡的,可以按照规定获得一定的扶助。在2022年,失独家庭的补助标准为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
独生子女死亡补偿费是不是每年都有?
你好。是的,对于失独家庭的扶助款是每年发一次的,虽然钱不多(至少我们这钱不多),但一直都有。
独生子死亡失独费,是不是每年都有啊?
独生子死亡是读费是每一年都可以领的,只要你是因为独生子死亡,然后领取这个是肚肺,并且以后不会再有小孩了,那么就可以一直领到老。
2023年失独费几月发
失独费在2023年12月发放。这一福利制度旨在维护失独家庭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符合条件的夫妇若因独生子女不幸遭遇意外导致伤残或死亡,可获得相应资助。2022年,失独家庭的补助标准设定为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包括1万元的精神慰藉费和2万元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将年满60周岁...
请问独生儿子意外死亡了,老人多大岁数可以申请失独费?
一般老人在。55岁就可以领取了。
独生子女去世父母健在国家有补助吗
独生子女去世父母健在国家有补助,叫失独家庭扶助金。中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扶助制度,是国家对于是失独家庭老人提供的补偿金。2013年12月国家提高城镇失独家庭扶助金标准,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自2014年起实施。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