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生育保险需要哪些手续和什么证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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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6:50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6:50
报销生育相关费用,需要专门购买生育保险达一年时间以上且在生育前持续交纳才可以的。而针对以上问题,异地使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不仅要满足生育险报销的基本条件,还要有如下程序:
1、要到外地医院生育,需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异地生育申请手续。批准后异地生育的,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和生育津贴)不受影响。
2、在外地分娩的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分娩后规定时间内由单位凭《异地分娩申请表》、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收费明细单、《报销表》、《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向参保当地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申报核定。
前提在参保地正常缴纳了生育保险,并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