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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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0 21:35
我国的*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修改*。
*是每一个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渊源,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中国*是由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相抵触。
扩展资料: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我国*谁制定的作用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作用
1、*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3、*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4、*促进了我国*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0 21:36
我国的*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
(二)监督*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扩展资料
“*”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n,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
古罗马帝国用它来表示帝王的“诏令”、“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
欧洲“封建”时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含有组织法的意思。
英国在中世纪时期建立了代议制度(当然这种情况在中国先秦时期是没有的),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代议机关)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欧美各国,人们就把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指确认立宪政体的法律。
“宪”、“宪令”、“*”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日本古代“宪”也指法令、制度,都与现代“*”一词含义不同。
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概念的传入,日本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0 21:36
我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