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美术学院/清华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文化和专业的录取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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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2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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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3 18:40
●*美术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607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55名。专业并列5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26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2名。专业并列1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26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8名,文化课最低为560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84名。专业并列28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2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1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31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78名。专业并列17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67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330名。专业并列33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62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06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4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45分,文化课成绩并列545分者,按其专业排名录取,专业排名录至170名。
理科:①北京录取2人,文化总分最低444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10分。
③其他省:录取23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文化课成绩并列509分者,按其专业排名录取,专业排名录至36名。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3人。
②山东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121名。并列121名,文化分数录至522分。
③其他省:录取22人,专业名次录至36名,并列36名,文化分数录至507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06分。
2、山东省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75分。
3、其他省录取6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26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0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12名。
②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30名。
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
线:造型艺术、中国画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3人,专业名次录至856名。并列856名,文化分数录至502分。
②中国画专业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文化分数录至415分。
③艺术设计专业录取22人,专业名次录至330名。并列330名,文化分数录至433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421名,并列421名其文化课总分511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60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专业名次录至530名,并列53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8分。
九、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9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12名。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223名,文化课最低461分。
③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344名,文化课最低510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666名。
并列666名,文化分数录至411分。
3、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170名。并列170名,文化分数录至510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58名。并列58名,文化分数录至473分。
十、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1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856名,文化课最低465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170名,文化课最低461分。
③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121名,文化课最低429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专业名次录至856名。并列856名,其文化课总分424分。
3、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70名。并列170名,其文化课总分499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84名。并列84名,其文化课总分474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7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8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文化分数录至450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666名。并列666名,文化分数录至440分。。
③建筑学专业录取9人,专业名次录至436名。并列436名,文化分数录至431分。
④设计专业文科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330名。并列330名,文化分数录至516分。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14人,专业名次录至100名。并列100名,文化分数录至426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8人,专业名次录至856名。并列856名,文化分数录至397分。
③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530名。并列530名,文化分数录至477分。
④设计专业理科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312名。并列312名,文化分数录至419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1名,专业名次录至280名,文化课最低410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0名,专业名次录至170名,文化课最低441分。
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390分。
有关2010年本科招生信息请在2009年12月中旬登陆我院址
http://www.cafa.e.cn或拨打电话010-64771056查询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09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
一、艺术设计专业
1、保留2008年专业成绩者、专业成绩全国前35名者: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403分即被录取。
2、其他入围者:
⑴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403分;
⑵专业和文化相加后总成绩最低线:北京市980分,其他各省市983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被录取。
二、造型艺术专业
1、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70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354分;
2、专业最低线:北京市500分;其他各省市537.5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被录取。
三、艺术史论专业
文化总成绩不得低于户口所在省(区、市)文史类重点线,按照文化课折算成绩(文化成绩÷所在省文史类一本线×100)全国排序择优录取。
文化折算成绩最低线:104.8
文化成绩各省(区、市)最低线:广东664、河北565、河南588、湖北544、湖南592、江苏375(历史等两门选修测试科目均要求达到A)、山东629、重庆579、浙江577(艺术类)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被录取。
四、各专业方向录取原则
对于“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招生专业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总分进行排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总分相同的,按照文化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清华美院
2009年7月12日
●中国美术学院:
2009中国美院计划招生1660人,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现将2009年本科招生各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码
专业名称
综合分数线
01
绘画(中国画人物)
69.34
02
绘画(中国画山水-1)
72.0267
03
绘画(中国画山水-2)
68.0933
04
绘画(中国画花鸟-1)
70.9733
05
绘画(中国画花鸟-2)
71.2933
06
书法学(书法与篆刻)
69.96
07
书法学(书法学与教育)
68.6333
08
绘画(油画)
67.7
09
绘画(版画)
68.8933
10
雕塑
67.8067
11
绘画(综合艺术)
63.0733
12
绘画(新媒体)
69.36
15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
70.42
16
艺术设计(染织设计)
69.7727
17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69.7267
18
工业设计
69.9067
19
艺术设计(会展设计)
69.94
20
艺术设计(色彩设计)
68.1867
21
艺术设计学
68.9433
22
公共艺术(公共雕塑)
67.34
23
公共艺术(景观装置)
63.8
24
公共艺术(壁画、漆画)
66.9733
25
美术学(美术教育)
67.9333
26
美术学(艺术鉴赏)
69.3667
27
艺术设计(陶瓷设计)
70.02
28
艺术设计(玻璃)
66.5467
29
艺术设计(饰品)
67.6733
30
摄影(摄影艺术)
64.62
31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广告)
65.0867
32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
70.7091
33
动画
63.3733
34
动画(插画与漫画)
67.3267
35
动画(网络游戏美术)
68.4333
36
艺术设计(多媒体网页设计)
65.7467
37
建筑学(建筑艺术)
71.5
38
城市规划(城市设计)
66.9333
39
艺术设计(景观设计)
69.36
40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
69.6933
41
公共艺术(城市景观造型艺术)
63.6533
42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67.8133
43
艺术设计(染织与服装设计)
65.3467
44
工业设计(工业造型设计)
59.22
45
艺术设计(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68.5733
46
艺术设计(多媒体与网页设计)
66.6333
根据考生*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各专业【除书法学(书法学与教育)、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艺术与博物馆学)、艺术设计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建筑学(建筑艺术)和城市规划(城市设计)专业外】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当年考生所在省省内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
(2)书法学(书法学与教育)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当年考生所在省省内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50%,专业课占50%)排名,择优录取。
(3)美术学(史论)和美术学(艺术与博物馆学)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100分和9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当年考生所在省的普通高校本科(二本)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4)艺术设计学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当年考生所在省省内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排名,择优录取。
(5)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当年考生所在省省内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
(6)建筑学(建筑艺术)和城市规划(城市设计)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当年考生所在省省内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50%,专业课占50%)排名,择优录取。
2、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方向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每15名为1名,依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5名),文化课单科语文或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5分。
3、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4、外语科目考试语种仅限于英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8:41
每年每个省每个美院的分数线都不一样啊!你到百度查2009年#美院#省分数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