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支出无形资产 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要转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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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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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6 21:32
1、研发支出,不一定无形资产,但是可能形成无形资产。
2、研发支出, 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不需要转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研发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属于上述不得抵扣项目,因此,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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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6 21:33
【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时,领用原材料进项税要做转出。】
《*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注:分录如何做
转出的进项税计入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中。
借:无形资产(或研发支出等)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金--*(进项税转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1:33
研发支出, 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不需要转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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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6 21:34
不得抵扣,必须转出。 1、转让无形资产,属于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2、研发无形资产,所领用原材料属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前面已抵扣的,必须将相关进项作转出处理! 3、税法依据为*暂行条例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1:34
不一定的。
研发支出无形资产 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要转出吗
【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时,领用原材料进项税要做转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
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领用原材料,是否应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如果无形资产是自用就不用转出,如果是用来销售就要转出,可以理解为不产生销项税税额,就不用转出。附注:一、“进项税转出”是在已购进的货物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所购进货物的进项税将不允许抵扣,已经抵扣的要转出:1、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2、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如自用、作固定资产用等 ...
无形资产研发阶段领用的原材料是否要将原材料的进项税额转出...
一楼说的是正确的.研究阶段支出要费用化,相当于原材料的自用,因此要转出进项税;而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条件可资本化,因此也要转出进项税,相当于用于在建工程的工程物资.补充的问题也需要转出进项税,因为企业当初购原材料是初衷是用于连续生产的(否则进项税就应计入原材料价格),但后来改变了用途(自用),所...
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领用原材料,是否应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所以无形资产的核算不论是会计规范还是税法方面都体现了实际发生原则,要求以真实、合法的会计凭证入账。除了企业合并、分立、改组等情况允许以评估价值调整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接受投资单位允许以评估价值入账(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在企业持续经营期间,不能以资产评估价值来调整无形资产账面值,即使自...
自行研发无形资产 领用原材料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
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研发支出领用原材料,是否应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研发领用原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属于上述不得抵扣项目,属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
企业研发支出购进的原材料进项税能抵扣吗
不得抵扣,必须转出。 1、转让无形资产,属于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2、研发无形资产,所领用原材料属用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前面已抵扣的,必须将相关进项作转出处理!3、税法依据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研发费用领用材料怎么做账?
研发费用领用材料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研发费用领用原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属于上述不得抵扣项目,属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如果属于研究阶段的领用原材料: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XX项目贷:原材料如果属于开发结算的领用原材料: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XX项目贷:原材料原材料...
研发支出的全套账务税务处理
——费用化支出(预期不能形成无形资产)贷:应付职工薪酬(研发人员薪酬)原材料(研发耗材)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研发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银行存款(研发资金投入)特别注意,研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耗材,其进项税额无需转出。二、研发成果的税务与残料处理 如果研发过程产生残料或试制品出售,会计...
计入研发费用的原材料的购入进项税是否能够抵扣
1、进行研发活动,形成了无形资产:研发活动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应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额应转出并计入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2、研究后形成研究成果,并利用研究成果,在开发阶段生产出了材料、装置、产品等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相应进项税额应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抵扣。3、虽进行研究活动,但未能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