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7:58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1:19
一般所说的工资个税收入超6万元,指的是在计算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税依据)时,全年减除费用是6万元。所以,如果全年收入不到6万元,应纳税所得额是0,是不可能交税的。所以,只有全年收入超过6万元,才可能交税。
工资个税是按年征收、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采用的是累计预扣法,由发放工资方每月预扣预缴。每月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时,以纳税人在此公司至当月份的工资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减除费用(每月减除5000元)、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免税收入以及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就是累计预扣与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就是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比如,某员工1月份扣除五险一金(属于专项扣除)后,应发工资是15000元,由于没有提供免税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所以不予考虑,那么:
1月份,某员工的应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是15000-5000=10000元,对应下表,不超过36000元,级数为1,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是0,应预扣预缴税额为10,000×3%−0=300元
2月份,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2−5,000×2=20000元,仍然不超过36000元,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是0,应预扣预缴税额为20,000×3%−0−300=300元。
3月份,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3−5,000×3=30000元,仍然不超过36000元,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是0,应预扣预缴税额为30,000×3%−0−(300+300)=300元。
4月份,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4−5,000×4=40000元,超过36000元在144000元以下,对应下表,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520,那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40,000×10%−2,520−(300+300+300)=580元。
以此类推,对应下表,计算5月份、6月份……
年终汇算清缴,就是全年的应交税额-全年已经预缴税额,结果为正数,说明应当补缴税款;结果为负数,应该退税。全年应交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本例中,由于没有其他因素,所以应交与累计预缴应该是一样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15,000×12−60,000=120,000元,仍然属于级数2,税率10%,速算扣除数是2520,全年应纳税额是120,000×10%−2,520=9480元,与预缴一致,汇算清缴不退不交。
这样回答了你的第一、第二两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是因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现在的专项附加扣除有六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比如某员工有两个孩子正在上学,那么子女教育每月共可以扣除2000元;还有60岁以上父母需要赡养(假设其父母有2个子女),赡养老人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每月有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那么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这样的话,某员工每月工资15000元,每月扣除子女教育2000元、赡养老人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那么,1月份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就成为15,000−5,000−2,000−1,000−1,000=6000元,不超过36000元,级数为1,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是0,应预扣预缴税额为6,000×3%−0=180元,比前面300元少了12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6000×12=72,000元,属于2级数,全年应纳税额是72,000×10%−2,520=4680元。比前面的9480元少了4800元。
这就是不同员工工资一样,个税却不一样的原因。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1:19
个税起征点是月5000元,一年就是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