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人来我家,让我签一张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承诺书,问他们为什么找我签?他们不肯说,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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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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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45
派出所的人来我家,让当事人签一张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承诺书,问为什么找当事人签,派出所的人不肯说,当事人可以配合派出所工作。
因为这种情况,有线索涉及到你可能与电信诈骗分子有联络,如果没有参与,也不必担心,配合派出所工作就可以。
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以冒充他人及仿冒、伪造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的方式达到欺骗的目的,冒充公检法、商家公司厂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等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和冒充招工、刷单、贷款、手机定位和招嫖等形式进行诈骗。
常见情形有以下几条:
1、冒充社保,医保,银行,电信等工作人员,以社保卡,医保卡,银行卡消费,扣年费,密码泄露,有线电视欠费,电话欠费为名,以自己的信息泄露,被他人利用从事犯罪,以给银行卡升级、验资证明清白,提供所谓的安全账户,引诱受害人将资金汇入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账户;
2、冒充公检法,邮政工作人员,以*有传票,邮包内有*,涉嫌犯罪,洗黑钱等,以传唤、逮捕、以及冻结受害人名下存款进行恐吓,以验资证明清白、提供安全账户进行验资,引诱受害人将资金汇入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账户;
3、以销售廉价飞机票,火车票及违禁物品为诱饵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以出售廉价的走私车、飞机票、火车票及*、*、窃听设备等违禁物品,利用人们贪图便宜和好奇的心理,引诱受害人打电话咨询,之后以交定金、托运费等进行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45
如果真的是你认识的派出所的人,他们是按章行事,你是要维护他们的正常的工作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46
如果你没有参与过电信诈骗,也没有借身份证,银行卡给别人,那你可以要求派出所的人告知你为啥签字,不然可以拒绝签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46
正常的派出所民警要求你签字,必须说明原委为什么要你签字。如果不说明情由就要签字你可以拒绝,并要求他们出示警官证或工作证。弄清楚他们身份以防上当受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47
应该不会这样吧,一般*机关不会要求公民签署这类型的文件,建议去当地派出所咨询是否有这件事,避免上当受骗。追问就是后来去派出所问的
问他们为什么来找我签这个东西,是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什么都不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