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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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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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缴费
(一)新单位参保登记(7个工作日办结)
1、参保单位经办人持《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领取《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表》、《湖南省失业保险人员异动情况表》等相关表格,同时带U盘拷贝报盘资料用于填写人员参保信息;
2、参保单位经办人持正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表格(附电子表)、相关资料及财务凭证到市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
相关资料包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地税)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及名册。
财务凭证包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明细帐;近三个月工资发放会计凭证。
3、通过审核的新参保单位,征缴科在7个工作日内做参保登记录入,并对新参保单位做当月应收核定处理,打印《缴费通知单》。参保单位经办人持《缴费通知单》在指定银行(长沙银行)缴纳首次社会保险费(首次缴费只能采用自缴方式),并与银行签定《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和《定期借计业务合同清单》;
(二)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人员异动(5个工作日办结)
1、增加
参保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资料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
相关资料包括: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情况表》一式两份(并报送电子表)、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减少
参保单位经办人在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持相关资料及时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当月5日前可申报当月减少,当月不再缴费,6日以后申报的异动减少时间统一为次月,当月仍需缴费;
相关资料包括: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情况表》一式两份(并报送电子表)、参保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或员工离职申请报告(需有职工签名和单位意见);
3、参保单位如因欠费原因导致社会保险冻结的,帐户冻结期间不予办理人员异动业务;
4、参保单位在当月交清应缴费用后,于次月到征缴科窗口打印《失业人员申领资格初审表》和《失业金申领登记通知》,并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再通知符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到失业保险中心登记科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
(三)缴费方式
1、委托银行收款:即征缴科将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数据报盘至收款银行,银行通过小额借记支付系统从参保单位帐户直接划转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应与开户银行签订《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定期借记业务合同清单》,征缴科每月上旬将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数据报盘至收款银行,从参保单位帐户划转失业保险费,缴款成功的单位,当月25日后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领取基金收据。参保单位应及时查询当月失业保险费的扣划情况,缴款不成功的单位,可于每月20日前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查询原因,办理补缴手续。
2、单位自缴:即参保单位采用现金解款或转帐方式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提倡采用委托银行付款的方式缴纳,参保单位确有客观原因需要自缴的应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采用自缴方式缴费。参保单位经办人可在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或电话查询月应缴金额数据,于每月10日前将款项解现或转帐到失业保险费收入户,并于当月25日前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打印收据。
二、失业登记
(一)申领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通常有: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②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无过错而个人主动辞职不属于申领范畴);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④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⑤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⑥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
(二)申领时效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三)失业金申领流程
1、用人单位在办理人员减少后到征缴科及时领取《申领资格初审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含《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
2、用人单位及时通知失业人员,告知失业金申领享受*,对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并指导正确填写。
3、失业人员到工商银行开一本户名为本人姓名的存折(或卡),并将本人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存折(或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空白处填写电话号码和签名确认;
4、失业人员准备5张本人1寸近期免冠相片并在表格指定位置粘贴好;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到所在乡镇(街道)*办理计划生育转迁手续(即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背面备注栏内签“同意接收”意见并盖章);
6、失业人员带齐本人身份证原件、《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存折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等资料到我中心登记科办理申领审批手续(如果属原改制企业下岗职工需要查对档案而档案不在我局档案中心的,需积极配合提供本人档案);
7、等待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电话通知(一般在交资料后次月上旬),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考试;
8、签到:每月5号至15号到我中心登记科签字。失业金每月25号以后发放至享受对象的银行账户上。
9、自开始发放失业金3个月后,请失业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综合科领取医保卡,同时需要办理医保手册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失业金领取证、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浏阳市人社局一楼业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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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缴费
(一)新单位参保登记(7个工作日办结)
1、参保单位经办人持《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领取《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表》、《湖南省失业保险人员异动情况表》等相关表格,同时带U盘拷贝报盘资料用于填写人员参保信息;
2、参保单位经办人持正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表格(附电子表)、相关资料及财务凭证到市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
相关资料包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地税)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及名册。
财务凭证包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明细帐;近三个月工资发放会计凭证。
3、通过审核的新参保单位,征缴科在7个工作日内做参保登记录入,并对新参保单位做当月应收核定处理,打印《缴费通知单》。参保单位经办人持《缴费通知单》在指定银行(长沙银行)缴纳首次社会保险费(首次缴费只能采用自缴方式),并与银行签定《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和《定期借计业务合同清单》;
(二)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人员异动(5个工作日办结)
1、增加
参保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资料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
相关资料包括: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情况表》一式两份(并报送电子表)、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减少
参保单位经办人在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持相关资料及时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当月5日前可申报当月减少,当月不再缴费,6日以后申报的异动减少时间统一为次月,当月仍需缴费;
相关资料包括: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情况表》一式两份(并报送电子表)、参保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或员工离职申请报告(需有职工签名和单位意见);
3、参保单位如因欠费原因导致社会保险冻结的,帐户冻结期间不予办理人员异动业务;
4、参保单位在当月交清应缴费用后,于次月到征缴科窗口打印《失业人员申领资格初审表》和《失业金申领登记通知》,并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再通知符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到失业保险中心登记科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
(三)缴费方式
1、委托银行收款:即征缴科将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数据报盘至收款银行,银行通过小额借记支付系统从参保单位帐户直接划转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应与开户银行签订《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定期借记业务合同清单》,征缴科每月上旬将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数据报盘至收款银行,从参保单位帐户划转失业保险费,缴款成功的单位,当月25日后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领取基金收据。参保单位应及时查询当月失业保险费的扣划情况,缴款不成功的单位,可于每月20日前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查询原因,办理补缴手续。
2、单位自缴:即参保单位采用现金解款或转帐方式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提倡采用委托银行付款的方式缴纳,参保单位确有客观原因需要自缴的应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采用自缴方式缴费。参保单位经办人可在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或电话查询月应缴金额数据,于每月10日前将款项解现或转帐到失业保险费收入户,并于当月25日前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打印收据。
二、失业登记
(一)申领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通常有: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②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无过错而个人主动辞职不属于申领范畴);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④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⑤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⑥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
(二)申领时效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三)失业金申领流程
1、用人单位在办理人员减少后到征缴科及时领取《申领资格初审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含《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
2、用人单位及时通知失业人员,告知失业金申领享受*,对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并指导正确填写。
3、失业人员到工商银行开一本户名为本人姓名的存折(或卡),并将本人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存折(或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空白处填写电话号码和签名确认;
4、失业人员准备5张本人1寸近期免冠相片并在表格指定位置粘贴好;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到所在乡镇(街道)*办理计划生育转迁手续(即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背面备注栏内签“同意接收”意见并盖章);
6、失业人员带齐本人身份证原件、《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存折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等资料到我中心登记科办理申领审批手续(如果属原改制企业下岗职工需要查对档案而档案不在我局档案中心的,需积极配合提供本人档案);
7、等待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电话通知(一般在交资料后次月上旬),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考试;
8、签到:每月5号至15号到我中心登记科签字。失业金每月25号以后发放至享受对象的银行账户上。
9、自开始发放失业金3个月后,请失业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综合科领取医保卡,同时需要办理医保手册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失业金领取证、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浏阳市人社局一楼业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3:44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一、参保缴费
(一)新单位参保登记(7个工作日办结)
1、参保单位经办人持《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领取《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表》、《湖南省失业保险人员异动情况表》等相关表格,同时带U盘拷贝报盘资料用于填写人员参保信息;
2、参保单位经办人持正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表格(附电子表)、相关资料及财务凭证到市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
相关资料包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地税)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及名册。
财务凭证包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明细帐;近三个月工资发放会计凭证。
3、通过审核的新参保单位,征缴科在7个工作日内做参保登记录入,并对新参保单位做当月应收核定处理,打印《缴费通知单》。参保单位经办人持《缴费通知单》在指定银行(长沙银行)缴纳首次社会保险费(首次缴费只能采用自缴方式),并与银行签定《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和《定期借计业务合同清单》;
(二)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人员异动(5个工作日办结)
1、增加
参保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资料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
相关资料包括: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情况表》一式两份(并报送电子表)、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减少
参保单位经办人在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持相关资料及时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当月5日前可申报当月减少,当月不再缴费,6日以后申报的异动减少时间统一为次月,当月仍需缴费;
相关资料包括: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情况表》一式两份(并报送电子表)、参保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或员工离职申请报告(需有职工签名和单位意见);
3、参保单位如因欠费原因导致社会保险冻结的,帐户冻结期间不予办理人员异动业务;
4、参保单位在当月交清应缴费用后,于次月到征缴科窗口打印《失业人员申领资格初审表》和《失业金申领登记通知》,并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再通知符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到失业保险中心登记科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
(三)缴费方式
1、委托银行收款:即征缴科将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数据报盘至收款银行,银行通过小额借记支付系统从参保单位帐户直接划转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应与开户银行签订《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定期借记业务合同清单》,征缴科每月上旬将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数据报盘至收款银行,从参保单位帐户划转失业保险费,缴款成功的单位,当月25日后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领取基金收据。参保单位应及时查询当月失业保险费的扣划情况,缴款不成功的单位,可于每月20日前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查询原因,办理补缴手续。
2、单位自缴:即参保单位采用现金解款或转帐方式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提倡采用委托银行付款的方式缴纳,参保单位确有客观原因需要自缴的应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采用自缴方式缴费。参保单位经办人可在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或电话查询月应缴金额数据,于每月10日前将款项解现或转帐到失业保险费收入户,并于当月25日前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打印收据。
二、失业登记
(一)申领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通常有: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②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无过错而个人主动辞职不属于申领范畴);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④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⑤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⑥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
(二)申领时效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三)失业金申领流程
1、用人单位在办理人员减少后到征缴科及时领取《申领资格初审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含《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
2、用人单位及时通知失业人员,告知失业金申领享受*,对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并指导正确填写。
3、失业人员到工商银行开一本户名为本人姓名的存折(或卡),并将本人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存折(或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空白处填写电话号码和签名确认;
4、失业人员准备5张本人1寸近期免冠相片并在表格指定位置粘贴好;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到所在乡镇(街道)*办理计划生育转迁手续(即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背面备注栏内签“同意接收”意见并盖章);
6、失业人员带齐本人身份证原件、《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存折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等资料到我中心登记科办理申领审批手续(如果属原改制企业下岗职工需要查对档案而档案不在我局档案中心的,需积极配合提供本人档案);
7、等待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电话通知(一般在交资料后次月上旬),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考试;
8、签到:每月5号至15号到我中心登记科签字。失业金每月25号以后发放至享受对象的银行账户上。
9、自开始发放失业金3个月后,请失业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综合科领取医保卡,同时需要办理医保手册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失业金领取证、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浏阳市人社局一楼业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