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1:0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21:33
1、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
人的音色是不同的,可以通过声音来辨别人,但有的人声音可能会比较相近,因此有的人可能会用第三人(声音相近的人)的录音来充当证明材料,也就是作伪证。因此,录音证据要有效的话必须证明录音的对象是案件当事人。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
录音内容必须连贯且能够完整的表达所述事件本身,即前因、发展和结果,录音者不能一些录一些不录(比如采用在录音中暂停等方式),也不能录到一半就不录了,将非完整对话当做证据来提交。
3、电话录音应当未做技术处理
有的人可能会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可能会对录音材料有剪辑,只留下自己愿意呈现出来部分;但这样的做法极大可能会曲解讲话人的意思。因此,录音的内容必须是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的。
4、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
采用在他人私人场所,例如家里、私人办公场所以及与当事人无关的会议场所等,未经当事人允许,私自安装监听、监视设备获得录音的,是为无效证据。根据我国《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相关条例,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5、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也就是说,录音事发生在对话人双方自由平等的情况下,被录音者不是在被*、被胁迫的情况下提供录音的;任何通过非法*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
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录音的方式有很多,有的人通过电话录音、有的用手机录音功能、有的人用录音笔或其他录音设备等,通过拷贝等方式提交录音证据后,原始载体内的资料不要删除,以备查。
7、电话录音可以公证
录音资料并非只能当事人双方参与,录音资料的有效性也并非只能只能录音者去保证,录音也是可以公证的。比如说通过电话来录音取证的,录音者可以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由此取得的录音材料可以获得公证处出具的《证据保全公证书》。根据我国《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