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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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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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4 01:02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的铨选和管理制度。铨选主要解决官吏的来源,职官的管理包括对官吏的任用、考绩、奖惩、品秩、俸禄及休假、退休等制度。
铨选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铨选的途径很多,有世袭、纳赀、军功、荐举、郎选、恩荫和科举制等。主要有三个阶段和三种制度,即先秦的世袭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荐举制和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
世袭制
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各级*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荐举制
是荐举贤才,授以官职的官吏选拔制度。举荐的标准主要是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它冲破 了先秦贵族血缘世袭制的藩篱。西汉的察举、征辟制的出现,是荐举制成熟的标志,而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 制”的施行,表明其走向衰败。
察举是根据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或地方的高级*,通过考察向*推荐士人或下级官吏的选 官制度。它也是荐举制精髓所在。察举分诏举与岁举。诏举是皇帝下诏选取特殊人才。岁举是地方长官定期定 员向朝廷推荐人才。察举的科目主要有贤良方正、孝廉、太学博士弟子及特举特科等。有时皇帝对于贤良方正等用“对策”、“射策”的方式进行考核。征辟是皇帝及公卿郡守选拔任用属员的一种制度。皇帝特征、聘召人才为“征”,公卿郡守聘任幕僚属官为“辟”。东汉后期选拔官吏中钻营请托、结党营私和弄虚作假之风盛行,察举、征辟制渐趋败坏。
曹魏时,魏王曹丕接受吏部尚书陈群建议,实行“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在州、郡设大小中正 官,负责按家世门第和道德才能,并博采*,从上上至下下分九等品评地方士人,供朝廷按品级授官。九品 中正制是察举制的发展,它将选官权由地方收归*,人分九等在人才学分类上是一种创新,选才标准趋于周密。魏、晋时期门阀统治的加强,至东晋后此制弊端丛生,中正权重,品评随意,世族门阀把持中正,控制选举,至后期造成“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族无过进之路”。九品中正制已成为门阀统治的工具。
科举制
隋统一全国后,为了加强*集权,隋文帝开皇七年(587)废九品中正制,设秀才科。隋炀帝时 又建进士科,以“试第”取士,并创立了以公开考试,择优选才为特征的科举制度。科举制创于隋代,形成于唐 代,发展完备于宋代,强化于明代,衰落于清代,先后绵延1300多年,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官吏主要铨选 制度。其主要特点是:①公开考试,一定程度上的平等竞争。除工商隶皂倡优等人士外,不论门第等级和*,只要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均可怀牒于州县公开报考。它冲破了魏晋以来的门阀统治,为中小地主阶级的士人入仕开辟了途径。②考试制度日趋完备。科举即分科举士,按科目性质又可分文举、武举。文举又有制科和常科之分。制科是皇帝临时设置考取名士的科目。常科是定期分科取士的制度。常科科目繁多,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童子等科。各科考试方法和内容各异。考生来源也趋正规,属京师或州县学馆的士子叫“生徒”;经地方考试及格的称“乡贡”。考试程序,唐代有州试和省试,宋代增加殿试,明代以后又有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殿试三年一考,由皇帝亲自裁定名次,定一甲一、二、三名,称状元、榜眼、探花。③以文化知识为主要录取标准。科举考试科目不同,内容各异,但考诗赋、经义、策问、算学、法律等,都以文化知识为主。科举制在前期有一定积极意义。明清加强了君主*集权以后,科举制从考试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表现在:①考试内容重经义,不切实用。考试命题必须依朱熹所注儒家经典四书、五经为主,并“代圣贤立言”,儒家思想成了入仕的必修课目。②以八股取士,形式死板,内容空洞,束缚人们的思想。③考题割裂,偏、难、奇、奥,加之科场舞弊,请托监临,官场*现象日益滋生。科举制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至清末终于被废止(见科举考试制度)。
科举制虽为隋、唐以后*铨选的主要途径,但世袭制,荐举制以及军功、吏进、纳赀捐官、荫封等其他 选官制度作为科举制的补充形式仍继续存在。
职官管理制度
包括对官吏的任用、考绩奖惩、品秩俸禄及休假退休等制度。
任用
为保证各级*的*标准,历代都重视*选拔后的任用。秦代为保证被荐举*的素质,对举 者规定“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史记·范睢列传》)。汉代以后对*的任用有多种*,朝廷 对候选*的家世、职业、财产、资历、民族、体格及外貌都有一定要求。如秦汉以来,实行重农抑商*,各代都不同程度地*商人为官。魏晋时期,*寒族为*,十六国、北魏、元及清代又对任用*有一定的 民族*。在等级森严的官僚队伍中,出身和资历是任官时优先考虑的条件,官僚制度越完善,出身和资历的 *越严格。
为了避免官场中的徇私,自东汉后任官有回避的规定。东汉实行“三互法”,基本精神是本地人不得为本 地长官,婚姻之家不得相互监临。汉代还规定兄弟子侄及有婚姻戚属关系的,不得在一个部门或地区为官,如 果选在一个部门或地区为官,其中一人要申明回避。唐代不仅规定*不能在本籍任职,而且不许在本籍所在的近邻州县任官。唐还规定,凡职责相连或监临检察的官职,亲族间要回避,如宰相之子不能任谏官,兄弟不 可在同省任职等。清代对任官的回避规定更为严格,如明确规定不能在原籍周围 500里内为官;*各部中分管各省事务的各司主官,不得用同省籍人士;凡京官三品以上、地方官中总督、巡抚等大员的子弟,不能在京 中担任御史等。
有些朝代对任官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如唐代任官标准增加了身、言、书、判等条件,要求入仕的人应体貌丰伟,言辞辩理大方,书法工整优美,判词文理优良。
官吏任用后,朝廷要发给他们身份等级的凭信。自战国起就有印绶制,金、银、铜不同的金属质地和紫、青、黑、黄等不同颜色的绶带,标志着*的身份等级。
任用的官吏,自汉代起有一年的试用期,不称职者或他调、左迁,或罢黜。明代对*实授前也有“历事”和“观政”的实习阶段。
7、中国古代*官制
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历代政权的中枢机构及其职官制度。
奴隶社会*官制
夏代时已有辅佐夏王的六卿。司空为六卿之首,后稷掌农业,司徒主教化,大理主刑狱,共工管营建百工,虞人掌山泽畜牧。此外,夏王朝已初步建立了掌管军事、农事和赋税征收的机关。商代建立起以商王为中心的*机构。辅佐商王的主要大臣为尹。其下有主管力役的司徒、主管工程的司空和主管刑狱的司寇。商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神权在*生活中占重要作用,故掌祭祀、占卜和纪事的宗教事务官在当时最为显要。西周*机构有较大的发展。辅弼周王的为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公下有“三事大夫”:掌地方民事行政的为常伯,又称牧;掌官吏选任的为常任,又称任人;掌政务的为准人,又称准夫。*行政事务官分为两大系统:卿士寮和太史寮。卿士寮下有三个事务官:司徒、司马和司空,分别掌管农事、役徒征发和营建。太史寮是掌管历法、祭祀、占卜和文化教育的行政部门。西周宗教事务官与商代相比,其地位有所下降。
春秋、战国是社会变动时期,随着封建化进程的推进,各诸侯国*机构发生了重要变化。春秋时各国相继出现了辅佐国君、处理政务的主要执政官。秦称上卿、亚卿和大庶长,楚称令尹,齐、晋、鲁、郑诸国称相。尽管各国名称各异,但其地位和职掌都相当于后来的“相”。*机构日益完善。齐、鲁、郑、楚等国继承西周官制,仍以司徒、司马、司空及司寇为*主要行政长官。其他重要事务官有:掌农田税收的司田,掌财务的职计,掌山泽、田猎的虞人等。随着诸侯国间交往增多,各国设行人,以主外交。史官太史的地位重要,其职责为“记大事,书盟首”。战国初,随着各国变法运动的进展,建立封建*主义*集权政体,成为此时*官制的重要特征。“百官之长”的相、丞相,已成为各国普遍设置的官职。由于历史和传统的原因,各国官制仍不划一。齐国变化较大,相以下设五官:大田、大行、大谏、大理和大司马。楚国自成一系,令尹是*最高行政长官,上柱国、大司马和大将军是*高级军事长官。秦国沿三晋,又取东方诸国之长,形成一套独特的官制,并为汉代所继承,成为封建社会前期*官制的基本框架。
封建社会*官制 公元前 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了*主义*集权封建帝国。自此至1840年鸦片战争,在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官制的发展和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秦汉*官制
秦、汉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三公九卿制。三公为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分掌行政、监察和军事。九卿为**各部门的主要行政长官:奉常为九卿之首,掌宗庙礼仪及文化教育;郎中令掌宫殿门户守卫,为宿卫侍从长官;卫尉为宫门警卫之官;太仆掌皇帝车马,兼掌全国马政;廷尉为*最高司法长官;典客掌民族事务及朝聘;宗正专管皇室亲属事务;治粟内史职责为征收盐铁钱谷租税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九卿之外,尚有掌京师治安的中尉,掌宫室、宗庙、陵寝等土木营建的将作少府及掌宣达皇后旨意与管理宫中事务的大长秋。秦汉九卿除卫尉、廷尉和治粟内史诸卿主要掌*行政事务外,其余诸卿职能主要为皇帝及皇室内廷服务。国事与君主家事不分,政务与宫廷事务混杂,是秦汉*官制的特点之一。
汉武帝为加强皇权,削弱丞相权力,建立中朝制,即选用一批地位较低的内廷人员参与朝政。其中原属少府,为皇帝掌管文书的尚书以及一些内廷人员,地位有较大提高。朝廷政务往往先与尚书、侍中、大将军等近侍内廷“中朝”人员商议,然后告之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外朝官实际作用被削夺,地位下降,中朝*受到重用。中朝制的建立既是皇权与相权矛盾的产物,也是内廷近臣权力膨胀的结果。汉成帝时,大司马(武帝时由太尉改称)、大司空(成帝时由御史大夫改称)和丞相(哀帝时改称大司徒)三公权力进一步削弱。尚书 权力扩大,尚书令为主管,设五曹。东汉时尚书权力进一步扩大,尚书机构称台,有令、仆射各 1人,尚书6人,分掌三公、吏、民、客、二千石及中都官等六曹,分割或取代了九卿部分职权。东汉至魏晋,*政务逐步由三公向三省转移,行政事务渐由九卿向六部过渡。
唐宋*官制
隋、唐时期*集权*政体趋于完备,建立起以皇帝为中心的三省六部制。“唐初,始合三省,中书主出命,门下主封驳,尚书主奉行”。三*官具有宰相之职,形成三省分工明确,又相互牵制的机制。这是行政制度的重要变化。尚书省是*行政管理的中枢,下辖六部二十四司。尚书取联合办公制。都堂居省内中心,为政务活动中枢。尚书*官左右仆射、左右丞,俱在此办公,下设左右司,分掌六部。六部由六曹演变而来,以吏部为首,掌官吏选授、勋封及考课之政,下辖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户部掌人口、土地、钱谷及赋税之政,下辖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礼部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下辖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兵部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下辖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隶及按复谳禁之政,下辖刑部、都官、比部、司部四司;工部掌山泽、屯田、营建与工匠之政,下辖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隋、唐形成的尚书六部,无论从名称、职掌权限,还是组织建制,较之秦汉九卿都是一大进步。六部之外又有九寺五监,它由秦汉九卿演变而来。自魏晋六曹取代九卿部分职权后,九卿名称虽存,但职责有了很大变化。南北朝改称寺,正副长官称卿、少卿。九寺中的太常寺仅掌祭祀、礼仪,科举考试归礼部;原掌宫殿守卫的光禄寺(由郎中令演变而来),专掌酒礼膳馐之事;卫尉寺专管武器和仪仗帐幕,不掌警卫;太仆寺掌一般马政,不管皇帝车马;廷尉改称大理寺,掌审讯刑狱,司法行政归刑部;鸿胪寺掌赞助礼仪,外族朝聘归礼部;司农寺管仓储之事,赋税财政归户部;宗 正寺职责未变;太府寺为新设,掌金帛府藏。五监为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和都水监,分掌学校教育以及国家和宫廷手工业制造,宫殿、城廊、官衙的修建等。九寺五监形式上独立,实际上是与六部配合的办事机构。
宋朝的*机构在神宗元丰前后有很大的不同。元丰以前,虽仍有三省六部,但形同虚设。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真宰相之任,参知政事为副相,总揆行政;又设枢密院掌军事,转运使司、铁盐使司、度支使司等三司掌财政,这样形成行政、军事、财政三权分立的局面,宰相的权力大大削弱。六部的权力也被不断增设的机构所侵夺。如吏部,权归审官东院、流内铨、审官西院、三班院;户部,权归三司;礼部,权归礼仪院;兵部,权归枢密院;刑部,权归审刑院,纠察在京刑狱司;工部,权归三司修造案等。九寺五监中部分寺、监权力的转移也有类似的情形。神宗元丰五年(1082),实行*官制改革,罢去三司及一切丛杂机构,基本恢复到唐代三省六部的格局。与唐代不同的是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事、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为宰相之任(后改称左右丞相);此外,枢密院职任得以保留。元朝*行政制度变唐、宋的三省制为一省制——中书省,以中书省为最高政务机关,六部为其所属。
明清*官制 明清时期中国封建君主*集权发展到极端。明初朱元璋对*官制作了较大的调整。首先废秦汉以来的宰相制为咨询顾问并办理日常公务的内阁制。监察方面改汉以来的御史台为都察院;军事上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提高六部地位,直接向皇帝负责,并建立庞大的宦官机构及其控制下的厂卫特务组织。其中尤以废丞相设内阁为**调整的主要内容。内阁由翰林院学士组成,分首辅、次辅和群辅。其职责主要为“票拟”,即代拟诏书,批答奏折。永乐以后,内阁学士渐参与政事,不仅咨询顾问,且掌实权。内阁遂由明初的皇帝顾问秘书,变为全国行政中枢。
由满洲贵族建立的清王朝,初由八旗旗主和议政王大臣会议共同议政。雍正年间,西北用兵频繁,为及时商议军务,设军需房,后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始为临时机构,后不仅取代议政王大臣会议,且权力扩大,成为由皇帝直接控制下处理全*政事务的中枢辅政部门。其特点为:办事效率高、速度快和保密。清六部职权缩小,已不是行政管理中枢,不能对下直接发布政令。清代寺监仅存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和鸿胪寺。宗人府的地位则在六部之上。五监仅存国子监,其余四监先后并归工部。鸦片战争后,清廷为适应外国列强的侵略和维护封建政权的需要,进行官制改革和机构调整(见清末*制度改革)。
8、中国古代军事制度
中国古代统治阶级为夺取和巩固政权,在组织、管 理、使用、发展和储备军事力量的活动中形成的一整套 制度。
中国古代军事制度古称“军制”、“兵制”。它随 着国家、军队的产生而产生,并与整个国家的经济、政 治制度相适应,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为统治阶级的利 益服务。从夏朝到清朝道光年间,中*制经历了奴隶 社会和封建社会两大发展阶段,它随着*制度的变化, 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发展演变。主要内容包括: 军事*、编制、管理教育、训练、军事职官、兵役动 员、军队调发与战时指挥、粮饷兵器与马政保障等各项 制度。其基本作用在于保障军事建设,以便有效地准备 和实施战争,确保统治权的稳固与发展。
奴隶社会军事制度 据《尚书·甘誓》载,公元前 21世纪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产生,作为 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同时产生,并且建立了战 时军队编组与奖惩制度。夏王掌国家军政大权,主要政 务官“六事之人”,战时便是统军将领。根据甲骨文记 载,商朝以商王为最高军事统帅,以贵族大臣和方国首 领为高级军事将领。商军出现了“师”的编制单位,建 立了“登人”、“登众”的兵役、动员制度和以射、御、 田猎为内容形式的训练制度。军队分车兵和徒卒,以车 兵为主,主要装备是畜力驾挽的战车。西周军制比夏、 商有了很大发展,*常备军力量扩大,拥有“西六师”、 “成周八师”和“殷八师”,共22个师。“礼乐征伐自 天子出”,各诸侯国和一些贵族大臣虽有少量军队,但 要听从周王统一调遣。
奴隶社会军制的特点是:①与王权为中心的*制 度相适应,王是最高军事统帅,常常亲自统军出征,方国 诸侯的军队虽有一定独立性,但战时要听王的调用;②常 备军由王卫队发展演变而来,并不断扩大,在征战中起 主要作用,战时军队主要靠临时征发;③实行奴隶主贵族 血缘种族兵役制和军政一体、文武不分的民军制;④军 政官吏实行世卿世禄制,与宗法制度相适应。
春秋战*事制度 春秋战国是奴隶制解体、封建 制形成的大变动时期,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各诸侯 国君,在改革*、经济制度的同时,纷纷改革军制,以 适应*、经济变革的顺利实现。如齐国“作内政以寄 军令”,郑国“作丘赋”,鲁国“作丘甲”,晋国“作爰 田”、“作州兵”。尤其是战国时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 变法,建立军功爵制,健全户籍,什伍编组,向农民征 收军赋等。春秋战国时期还出现了以《孙子》为代表的 一大批军事专著。在变法图强、争当霸主、进而以武力 统一天下的激烈角逐中,改革创新者上升,因循守旧者 沉沦,春秋初一百多个国家到战国初只剩十几个,最后 全部被秦国统一。 春秋战国时期军制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①一些诸 侯国实行改革使国力军力上升,周王室衰微,失去了对诸 侯国的控制能力,“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大夫出”。 ②产生了以征发农民为主的郡县征兵制,军赋也由农民 承担,扩大了兵源与军赋。③军事与行政编制相结合以 利战争动员。军队扩大,建制由“师”发展到“军”。 ④战争规模和区域扩大,由平原发展到山地和江河水网 地带,车兵之外又有步兵、骑兵和水兵,步战代替车战 成为主要作战形式。⑤文武明显分职,并产生了凭兵符 发兵和奖励军功等制度。⑥军政一体化的国家*转变 为相对独立于行政*的以国君为中心的高度集权化军 事*。
封建社会军事制度 中国封建社会经历了由春秋战 国到秦、汉,由三国、两晋、南北朝到隋、唐,由五代 十国、宋、辽、夏金到元、明、清三次大*和三次大 统一。与此相应,封建军制也经历了初创期、发展期和 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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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4 01:02
旧日军*等级
明治维新以后,天皇根据兵库县知事伊藤博文的建议,建立起*直辖的军队,分为陆军和海军两个军种。
大元帅为最高统帅衔,授予天皇。当时的日本*规定,"天皇为陆海军之统帅",全权"定陆海军之编制及常备兵额,并宣战讲和及宣告戒严,凡有重要之军事,皆亲裁之"。
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日本决定废监军部,改设元帅府为最高的军事咨询机关。元帅府配备元帅若干人,"由日本天皇就陆海军大将中选任,颁赐元帅封号,担任军事顾问及检阅陆海军等任务"。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投降时止,日本共授元帅31人,其中,陆军17人,海军13人。
旧日本陆军*分为将宫、佐官、尉官、准士官、下士官和兵,计6等16级。佐官相当于校官,准士官相当于准尉,下士官相当于军士。
按照日本的称谓,16级次序为:大将、中将、少将、大佐、中佐、少佐、大尉、中尉、少尉、准尉、曹长(上士)、军曹(中士)、伍长(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根据1906年颁布的《海军军人之名称及阶级表》,日本海军的*分为将官、上长官(校官)、士官(尉官)、准士官(准尉)、下士(军士)和卒,计6等18级。下士官以上的等级与陆军相同,兵的等级比陆军多两级,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水兵。
见http://ke.baidu.com/view/297455.htm
二战爆发前,英国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皇家海军”和“皇家空军”,同时“皇家陆军”、“皇家海军陆战队”也号称“欧洲最强大”。这些“强大的军事力量”中的*体系如下:
陆军*分9等22级,
元帅:陆军元帅;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准将:准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
士官:团士官长、营士官长、连士官长;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列兵:一等兵、二等兵、新兵。
海军*分9等21级,
元帅:海军元帅;
将官:海军上将、海军中将、海军少将;
准将:海军一级准将、海军二级准将;
校官:海军上校、海军中校、海军少校;
尉官:海军上尉、海军中尉;
准尉:海军一级准尉、海军二级准尉;
士官:海军舰队军士长、海军军士长;
军士:海军上士、海军中士、海军下士;
列兵:一等水兵、二等水兵、新水兵。
另有海军候补军官(相当于其他国家的海军少尉、海军军校学员二级,不是*,但有级别标志。
空军*分9等20级,
元帅:空军元帅;
将官:空军上将、空军中将、空军少将;
准将:空军准将;
校官:空军上校、空军中校、空军少校;
尉官:空军上尉、空军中尉、空军少尉;
准尉:空军一级准尉、空军二级准尉;
士官:空军军士长;
军士:空军上士、空军中士、空军下士;
列兵:空军一等兵、空军二等兵、空军新兵。
海军陆战队*分8等20级,
将官:陆战队上将、陆战队中将、陆战队少将;
准将:陆战队准将;
校官:陆战队上校、陆战队中校、陆战队少校;
尉官:陆战队上尉、陆战队中尉、陆战队少尉;
准尉:陆战队一级准尉、陆战队二级准尉;
士官:陆战队一级军士长、陆战队二级军士长;
军士:陆战队上士、陆战队中士、陆战队下士;
列兵:陆战队一等兵、陆战队二等兵、陆战队新兵。
见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9655122.html
更多图片可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c7c901000a5c.html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9655122.html http://ke.baidu.com/view/297455.htm
中国古代有哪些军事制度?
中国古代军事制度历史悠久,历经多次变革。1. 上古三代至春秋时期,军政不分,以车战为主,作战单位为“师”。2. 战国时期,军事领导体制发生变化,实行将、相分权制度,军队最高统帅为国君。3. 战国时期,军队领导体制基本特征为各诸侯国建立统一的军队,实行征兵制,男子服兵役年龄为15至60岁。4. 秦...
中国古代兵制即军事制度现称为军制
1. 我国古代兵制,又称军事制度,现代称之为军制,是指国家或政治集团组织、维持、管理、储备和发展武装力量的制度,涵盖军事组织、训练、纪律、人事制度等方面。2. 中国古代军制的起源可追溯至夏商周时期,当时主要实行征兵和兵役制度。3.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战争规模和战术的升级,募兵制和常备军开...
中国古代的民军制,募兵制,征兵制,府兵制,世兵制的区别?
中国古代的民军制、募兵制、征兵制、府兵制、世兵制是随着时代变迁而制定的不同军事制度,各有特点,但其目的都是为了满足军事需求。以下是这些制度的区别:1. 民军制 夏、商、周时期实行的制度,将受田权的男子视为有服兵役的义务,平时为民,战时为兵。2. 募兵制 唐五代以后普遍采用的制度,取...
我国古代兵制,即军事制度,现称为军制
我国古代兵制,即军事制度,现称为军制是正确的。我国古代兵制是指国家或政治集团组织、维持、管理、储备和发展武装力量的制度,包括军事组织、训练、纪律、人事制度等。古代兵制,即军事制度,现称为军制。中国古代军制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那时主要以征兵和兵役制度为主。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战争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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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的军职制度是怎样的 我国自夏朝初期产生军制以来,已有4000多年历史。千百年来,随着社会制度的改革、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和连绵不断的战事,使军制发展日趋完善。早在夏、商、周时期,我国就已经产生了以奴隶主阶级意志的军事制度,历朝历王既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也是最高的军事统帅。帝王不仅拥有...
中国古代军事制度封建军制的特点
中国古代军事制度中的封建军制,其核心在于与君主专制主义政治体制相辅相成的军事集权体系。首先,皇帝作为最高军事统帅,拥有军队组建、调动、任命将领以及指挥权,通常亲力亲为,确保了决策的直接性和权威性。其次,封建军制实行三权分立,即统兵、调兵与战时指挥权分离,这种制度设计使得军队管理更为精细,...
古代服兵役制度是什么样的古人又是怎么服兵役的-趣历史网
军人称“卫士”,卫府制度趋于完善,中央集权在军制上得到加强。唐初全国共有六百三十四个府,均由十二卫和东宫六率分领。改隋朝鹰扬府为折冲府,每府府兵归折冲都尉管辖。并规定在设府的地方,人民有充府兵的义务。服役年龄是二十至六十岁。应征充当府兵的人,平日务农,征发时自备兵器,粮食。这实际上...
古代军制的演变,募兵制下军队的战斗力,真的强于府兵制吗?
1. 古代军制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军事配置是一个高度集权化的体系,以君主控制最高军事指挥权为基础。为了方便君主对军队的管理,建立了一套由中央到地方,结构严密的军事管理体制和军事编制体系,以便统一指挥。中国古代的兵种配置和军事编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早期的兵种多以车兵和步兵组成,兵器以贵金属...
古代军制的演变,募兵制下军队的战斗力,真的强于府兵制吗?
1. 募兵制下,军队的成员通常是职业化的战士,他们能够接受更加专业化的训练,这使得他们在战场上的战斗力相较于府兵制下的兼职型业余战士要更强。2. 在古代军制中,府兵制依赖于封建贵族和地主阶级的兵员,这些兵员通常只在地方上有一定的军事职责,而他们的战斗技能和训练水平往往不如专门招募的士兵...
我国古代的兵制建设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中国古代军事制度古称“军制”、“兵制”。它随着国家、军队的产生而产生,并与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制度相适应,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军事体制、编制、管理教育、训练、军事职官、兵役动员、军队调发与战时指挥、粮饷·兵器与马政保障等各项制度。其基本作用在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