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15:45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6:11
如今随着支付业务市场份额的持续增长,第三方支付已逐步改变以往不收费的经营模式。2009年1月1日起,国内知名支付品牌支付宝汇款开始实行收费,规定实名认证客户每月汇款金额超过5000元的额度之后,超出部分每笔收取汇款金额1.5%的手续费,其他支付平台也都陆续实行收费模式。2010年6月,央行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任何非金融机构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必须向央行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并且规定了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报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这也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收费模式将日益成为行业运营的主流。虽然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已逐步开始收费,但对其中所涉及的税收问题多数企业却没有足够的认识与准备。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6: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因此,“顾客购物支付款到平台,平台接到发货通知扣除差价后支付给厂家货款”,第三方支付平台税收上一是处理为经销,先购入在出售;二是处理为代销,但无论是经销还是代销,都按上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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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