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5:5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7:02
一般情百况下,属供电部门抄表到户或电费由供电部门收取的客户均执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电价标准,若是非供电部门抄表到户或者属于业主自行安装分表的客户,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度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转供电主体要按照规定与终端用户结算电费。即:转供电主体应按*规定目录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租户等收知取电费,不得在电费上加收其他费用,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转供电主体在按*规定目录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同时,可将相关共用道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电量进行分摊,但转供电主体向各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版总和不得高于其向电网企业缴交的电费。以上*,如有执行不到位,可拨打12358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7:03
现在外面租房子住的水4.5,电1.3,小区的按照国家标准,阶梯电价。都看表。民房出租房东收。普遍这个价格。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7:03
【关于电费】不同城市、不同用电性质,电价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