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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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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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23:53
建议:和对方单位沟通,然后和自己的税务管理部门联系,到对方单位复印一份加盖公章,然后手工录入认证*! 当然里面的所有环节(对方单位、税务局)都需要沟通并取得相关资料!
具体条文依据如下: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专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联认证,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处理会怎样?
1、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
对方单位开给的增值税发票遗失后怎么报账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
开出去的专票对方丢了怎么办
1、向税务机关报失:专票丢失,需要向销售方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并由代收取挂失登报费用,再在税务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2、向购买方提供证明:销售方丢失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后,可以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对方开过来的增值税发票丢了怎么办
对方开具的发票丢失需要让对方企业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重新开票即可,与己方并无关系。一、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流程:1、首先去税务服务厅申请。纳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2、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申报征...
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该如何处理?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2)销售方丢失...
增值税专票遗失怎么办
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当然,由于这个票比较重要,所以如果丢失,可能还会被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若是严重的话,那就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处理
处理流程包括: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在报纸上登报声明遗失,然后申请主管税务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申请流程如下: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征收岗申请开具证明单。申报征收岗会审核提交的资料,若符合条件,当场受理并办理。如有资料不全或填写错误,会...
开给对方的增值税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销售方或者是购货方的增值税专票遗失怎么办?附处理方法
增值税专票遗失怎么办?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如是购买方的责任,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然后分下列情况处理:1、如果是销售方丢失发票的:丢失的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购货方丢失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