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2 21:1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10:05
不可以,2008年11月之前不可享受减按1%缴纳,你应该是缴纳2%的契税。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10:04
不可能,你是交给开发商的吧,新政优惠政策,是优惠购房者的,无论说到哪儿,都可以退的,再说,契税要等房子盖好后交的,2008年8月那时他房子又没盖,不可能的,是哪家公司,那个楼盘的,楼主说来,我们搜搜他背景,证实下是不是个投机取巧者,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10:06
可以退的,新政是在领房的时候付的,你的房子10月份领的,肯定在新政的优惠群体里面。找开发商理论去,这帮棒槌就知道坑老百姓的钱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10:05
不可能,根据规定什么时候签的合同就按当时的税率缴纳契税。既然是2008年签订的合同就说明开发商已经取得了预售证,合同时有效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当时开发商没有预售证,签订的合同是违法的,然后按取得预售证的时间重新签订合同。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10:02
是的,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