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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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17:47
建设工程的勘察合同通常是由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对于该工程的委托进行的工程的调查和勘察之后做出的相关合同。在这项勘察过程中,主要是对该工程的地理位置还有所需要用到的材料以及安全方面进行调查,在调查之后,双方达成了一致的协议,就可以签订这样一份合同开展工程。一、什么是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有哪些规定?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委托,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等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1、工程勘察是为了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评定,并提供可行性评价与建设所需的勘察成果资料;以及进行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处理、监测的活动。
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勘察人的责任有哪些?
(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在合同内约定实际损失的某一百分比。
(3)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由于建设工程通常都是属于比较大型的工程,而且涉及到周边所有环境的安全,因此在开设一个建设工程合同时都需要进行勘察,对周围的所有地理环境还有安全隐患进行调查之后,还要考察具体的地质材料,以及土木相关的程序和流程,在此之后还要画出相应的建设流程图,最终在由双方进行定夺来确定工程的勘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