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城的土地税缴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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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2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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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6 12:10
普及一下价格的评定。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是指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按年度或半年度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市场交易的平均单价确定,报*批准并对外公布的房屋基准价格,即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
规定是以你当初盖房的时候周边房价作为参考的。
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按照《房屋拆迁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确定。
在11年03月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第十条第十一条指出:征收补偿方案需要征求公众意见。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指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且对评估价格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以上几条都说为了保证补偿赔付的合理性。
具体条款详见下表: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
市、县级*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