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4 04:4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12:34
一般出售伪造的*专用*罪既遂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至20万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处无期徒刑。
一、一般出售伪造的*专用*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出售伪造的*专用*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专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专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本罪特别加重处罚的事由有哪些?
犯伪造、出售伪造的*专用*罪而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特别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数量巨大,参照前引司法解释的规定,包括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专用*五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1)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专用*三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二百万元以上的;
(3)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专用*接近数量巨大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对于犯罪嫌疑人出售伪造**的行为,应当首先由税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和处理,并对涉案的数额进行合法的认定,后期应当严格依据不同的数额标准来进行判决处理,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