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受害人有骨折内固定,尚处在恢复期,还不能进行伤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4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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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5 19:11
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第99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138条、141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现在检察院要提起公诉,则让他们提,法院受理后会告知被害人方要不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中间还有时间的。而且刑事诉讼过程中只要没有判决下来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以下是相关的法律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和本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告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