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4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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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08:49
在户口地起诉离婚,离婚一方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住所地基层*提起诉讼。经常居住地是指在某一地连续居住达一年以上,则认为该地是该人的经常住所地。也可以在原告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所地起诉。一、在户口地怎样起诉离婚?
在户口地可以正常起诉离婚,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管辖。
国内诉讼离婚常见方式: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起诉。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
二、诉讼*的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地及受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依据法律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