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鉴定口头遗嘱的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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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4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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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20:57
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立口头遗嘱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首先,遗嘱人有生命垂危或其他危急的情况。如在正常情形下,遗嘱人不得以口头遗嘱的形式处分其财产。
其次,因该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以书面遗嘱等形式订立遗嘱。凡遗嘱人能在该情形下,以自书、代书、公证等方式订立遗嘱的,不得口头遗嘱。
再次,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目的在于保证口头遗嘱的真实性。
口头遗嘱的程序: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可做记录,但记录内容因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修改、更正。见证人也可不做记录,以见证人记忆的为准。
由于口头遗嘱是因危急情形不能采用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下不得已采用的遗嘱形式,并且口头遗嘱与其他遗嘱形式相比,是最欠缺真实性(或错误的可能性最大)的一种遗嘱形式,所以,一旦该危急情形解除,遗嘱人能以其他形式(如书面、录音)立遗嘱的,口头遗嘱自然失效。即使遗嘱人未以其他形式立遗嘱,该口头遗嘱仍然无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21:01
您好,口头遗嘱相较于其他遗嘱形式较为特殊,立口头遗嘱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口头遗嘱必须在遗嘱人身处危机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如在正常情形下,遗嘱人不得以口头遗嘱的形式处分其财产。其次,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该口头遗嘱,其目的在于保证口头遗嘱的真实性。由于口头遗嘱是因危急情形不能采用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下不得已采用的遗嘱形式,并且口头遗嘱与其他遗嘱形式相比,是最难证实其真实性的一种遗嘱形式。所以,一旦该危急情形解除,遗嘱人能以其他形式(例如书面、录音)立遗嘱的,口头遗嘱自然失效。即使遗嘱人未以其他形式立遗嘱,该口头遗嘱仍然无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20:58
一般口头遗嘱要有3个人在跟前见证,并且马上记录,三人签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20:55
合理合法就是真的,反之假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