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因自建房屋,叫来水泥罐车(四十吨)压坏道路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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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4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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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19:53
不合适。公路是公共财产,压坏路面也会导致出行不便。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赔偿的范围一般是以实际损害、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属于民事纠纷,自行商议赔偿,也可以提起诉讼解决。破坏乡村道路属违法行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源、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知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道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