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7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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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12:15
合同解除之后当然是不能够再继续履行的。如果是合同解除,那么就意味着这个合同之前是已经建立在成立的基础上才可以被解除,所以不存在合同解除和不成立同时并进的情况,因此如果是合同一旦被解除义务,权利也就同时被解除了。一、合同解除不成立继续履行吗?
合同解除后就不能继续履行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达成后,合同就会解除,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解除后是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一十条 【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合同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
(一)存在违约行为
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发生,那么此时仅为债务履行问题,债权人有履行请求权,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尚属第一次义务阶段,谈不上作为第二次义务的强制履行问题。就违约形态而言,通常是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拒绝履行,如果将债权人迟延作为一种债务不履行看待,尚包括债权人迟延;而履行不能场合,则不会发生强制履行责任。
(二)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另外,强制履行责任要求须守约方选择,取决于其意思,而*不能以职权代当事人作出此种选择。
(三)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
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履行责任的发生。否则,无异于强债务人所难,于理于法,均有不合。
因此如果是合同被解除,那么就证明合同中所存在的相应的权利也好,义务也好全部都被解除掉了,因此它当然就不存在继续履行的情况了,虽然如果是出现了一些违约的情况,但是违约并不代表这个合同就是被解除的,或者是这个合同不成立,所以只有违约时可以要求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