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对当事人用手铐️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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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3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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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3 15:40
手铐属于戒具,关于戒具的使用除了*对看守所使用规定外,其他没有专门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戒具的规定如下:
一、拘传和传唤时关于戒具的使用规定
拘传是指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未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传唤不是强制措施,适用于所有当事人,不得使用戒具;拘传则仅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使用戒具。
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执行拘传的*司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对于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其到案。
二、拘留时关于戒具的使用规定
*机关执行拘留时,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应持有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的人出示,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拒绝签名和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三、逮捕时关于戒具的使用规定
逮捕,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用适当的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武器和戒具。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刑事诉讼法戒具的规定,在拘传、拘留、逮捕等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抗拒执法人员的行为,可以使用戒具,以保证刑事审判的顺利进行。但最高人民*也有规定,在一些公开场合审判时不得使用戒具,以免有不好的影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3 15:41
逮捕当事人就要使用手铐。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3 15: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 人民*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特种防暴*等驱逐性、*性警械:(一)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二)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三)非法举行集会、*、示威的;(四)强行冲越人民*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五)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依法履行职责的;(六)袭击人民*的;(七)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八)法律、行*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人民*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第八条 人民*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行*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人民*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身伤害。武器使用第九条 人民*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三)抢夺、抢劫*、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四)使用*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九)聚众械斗、*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乱、*、行凶或者脱逃的;(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十五)法律、行*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人民*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第十条 人民*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第十一条 人民*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一)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人民*命令的;(二)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第十二条 人民*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机关或者该人民*所属机关报告。当地*机关或者该人民*所属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勘验、调查,并及时通知当地人民*。当地*机关或者该人民*所属机关应当将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第十三条 人民*使用武器的,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3 15:4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七条 人民*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特种防暴*等驱逐性、*性警械:
(一)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二)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非法举行集会、*、示威的;
(四)强行冲越人民*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
(五)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依法履行职责的;
(六)袭击人民*的;
(七)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
(八)法律、行*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第八条 人民*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身伤害。
武器使用
第九条 人民*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人民*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第十条 人民*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
(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
(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第十一条 人民*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一)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人民*命令的;
(二)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
第十二条 人民*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机关或者该人民*所属机关报告。
当地*机关或者该人民*所属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勘验、调查,并及时通知当地人民*。
当地*机关或者该人民*所属机关应当将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第十三条 人民*使用武器的,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