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1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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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10:50
法律主观:民法典可撤销合同的时效是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计算。当事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