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称《诗经》有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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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31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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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4 16:49
所谓《诗经》中的“六义”,即是指“风、雅、颂”三种诗歌形式与“赋、比、兴”三种表现手法。 其中风、雅、颂是按不同的音乐分的。郑樵云:“风土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具见《通志序》)
风是带有地方色彩的音乐,包括十五“国风”,即十五个地方的民间歌谣。“国风”保存了大量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具有浓厚的民歌特色。这部分诗歌的内容具有鲜明的现实主义特色,反映了当时人民的生活处境及思想意识、审美观念,表达了他们对社会生活的真实感受和深刻认识。
雅是周王朝直接统治区的音乐,其内容多描写统治阶级的日常生活,常用在宴会歌舞中。
颂是宗庙祭祀用的舞曲,内容多是歌颂周王朝祖先的“功德”,常在祭祀宗庙时演出。
赋是直接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朱熹《诗集传》:“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
比即比喻,包括明喻和暗喻。朱熹:“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兴即起兴,用其他东西引出要说的内容。朱熹:“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117096.htm?fr=ala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