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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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00:41
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指的是违法行为发生后,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未被有权机关察觉,即使后来发现,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也将不再给予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的时效期限为两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这个期限的“发现时间”指的是行政机关的正式调查开始时间,而非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理解这一点的关键在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行为完成或停止的那一天。例如,运输违禁物品的行为,时效应从将物品转交他人之日算起。对于持续性的违法行为,如持续偷电或违法占地建房,时效则从行为终止之时起算。如某人偷电行为从接通电源开始,应从停止偷电之日计算;违法占地建住宅的,应从拆除住宅、退出土地之日开始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发现违法行为,但如果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已超过这个期限,*通常不会因为超期处理。这意味着,即使违法行为被发现,超过法定期限的处罚请求也将被视为无效。
简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00:41
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指的是违法行为发生后,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未被有权机关察觉,即使后来发现,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也将不再给予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的时效期限为两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这个期限的“发现时间”指的是行政机关的正式调查开始时间,而非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理解这一点的关键在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行为完成或停止的那一天。例如,运输违禁物品的行为,时效应从将物品转交他人之日算起。对于持续性的违法行为,如持续偷电或违法占地建房,时效则从行为终止之时起算。如某人偷电行为从接通电源开始,应从停止偷电之日计算;违法占地建住宅的,应从拆除住宅、退出土地之日开始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发现违法行为,但如果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已超过这个期限,*通常不会因为超期处理。这意味着,即使违法行为被发现,超过法定期限的处罚请求也将被视为无效。
简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00:41
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指的是违法行为发生后,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未被有权机关察觉,即使后来发现,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也将不再给予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的时效期限为两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这个期限的“发现时间”指的是行政机关的正式调查开始时间,而非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理解这一点的关键在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行为完成或停止的那一天。例如,运输违禁物品的行为,时效应从将物品转交他人之日算起。对于持续性的违法行为,如持续偷电或违法占地建房,时效则从行为终止之时起算。如某人偷电行为从接通电源开始,应从停止偷电之日计算;违法占地建住宅的,应从拆除住宅、退出土地之日开始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发现违法行为,但如果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已超过这个期限,*通常不会因为超期处理。这意味着,即使违法行为被发现,超过法定期限的处罚请求也将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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