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6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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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2 13:03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出自:西汉司马迁《报任安书》,原文(节选)如下:
仆之先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所畜,流俗之所轻也。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以异?而世又不与能死节者比,特以为智穷罪极,不能自免,卒就死耳。何也?素所自树立使然也。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
译文:
我的祖先,没有剖符丹书的功劳,职掌文史星历,地位接近于卜官和巫祝一类,本是皇上所戏弄并当作倡优来畜养的人,是世俗所轻视的。假如我伏法被杀,那好像是九牛的身上失掉一根毛,同蝼蚁又有什么区别?世人又不会拿我之死与能殉节的人相比,只会认为我是智尽*、罪大恶极,不能免于死刑,而终于走向死路的啊!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我向来所从事的职业以及地位,使人们会这样地认为。
人固然都有一死,但有的人死得比泰山还重,有的人却比鸿毛还轻,这是因为他们生存所依靠的东西不同啊!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不污辱祖先,其次是自身不受侮辱,再次是不因别人的脸色而受辱,再次是不因别人的言语而受辱,再次是被*在地而受辱,再次是穿上囚服受辱,再次是戴上脚镣手铐、被杖击鞭笞而受辱,再次是被剃光头发、颈戴枷锁而受辱,再次是毁坏肌肤、断肢截体而受辱,最下等的是腐刑,侮辱到了极点。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任安是汉武帝朝后期北军统帅,由于在巫蛊之难事件中,被告参与太子谋反,下了大狱定为死罪。这一年,是西汉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这一年,也是太史公司马迁完成《史记》之时。作为被当成参与太子谋反的人物,判为死刑是得不到赦免的。因此任安是必死无疑。
此时司马迁想起几年前,因其任中书令,亲近皇帝左右。忠君的任安曾给他写过一封信,提到“尽推贤进士之义”, 希望他在中书令的位置上,为国家多推荐一些人才。想到任安不久于人世,司马迁就给任安写了这封迟了几年的回信——将近3000字的《报任安书》。
赏析
把这封长信内容浓缩成一个字,可以说其实就是写了一个“辱”字。在整篇书信里,司马迁着重写了三层意思:第一:遭辱之因;第二:受辱之痛;第三:忍辱之由。
司马迁在公元前99年因李陵事件,仗义执言惹怒了汉武帝而遭受宫刑。这一年距离司马迁开始著述《史记》的太初元年刚过去5年。读《报任安书》,可以看到司马迁独特的人生观,也留下很多千年以来流传甚广的名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史家认为他或许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对生死观做了深入思考的人 。
其次,这封信的时间是在征和二年11月,再过一个月,临近十二月,司马迁还要侍从皇上到雍县去的日子迫近,恐怕任安突然间有什么不幸之事,因为犯人被处决一般是在冬季。事实上司马迁也是委婉告知任安大限将近。同时也推测出在这一年,司马迁基本完成了《史记》的写作。《报任安书》是司马迁留在世上的最后一篇文稿,之后再无太史公的任何消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任安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2 13:03
人固有一死,这句话出自司马迁《报任安书》。整句话“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人本来都要死的,有的人的死比泰山还重,有的人的死比鸿雁的羽毛还轻,这是因为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2 13:04
【出处】:汉·司马迁《报任安书》“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2 13:04
死有重于泰山,轻于鸿毛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2 13:05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