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2024年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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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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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8 06:53
江西省对产假的规定在2024年有所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 基本产假:女职工生育后,享有188天的基本产假。
2. 增加产假:自2024年9月29日起,新出生的子女可以让父母额外获得60天的产假。
3. 男方护理假:规定男方享有30天的护理假。
4. 其他假期规定:对于依法合规生育的夫妻,除了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额外增加60天产假,并且男方可以获得15天的护理假。
5.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应照常发放工资和奖金,保持福利待遇不变。
6. 特殊情况下的产假:若女职工怀孕不足4个月而流产,可享15天产假;若怀孕满4个月流产,则享有42天产假。对于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产假的申请流程如下:
1. 女职工需填写《女职工休生育扰祥假申请表》。
2. 所在部门进行核准并签字盖章。
3. 人事处审核并同意。
4. 开始休生育假。
5. 产假结束后,填写《女职工生育假销假申请表》。
6. 部门核准、签字、盖章。
7. 人事处审核同意。
综上所述,江西省在2024年的产假规定中,明确了基本的产假天数,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增加的产假和假期。
【法律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的育儿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