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17 20:4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1 21:20
2024年天津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门诊方面。起付标准根据在职和退休人员分为800元、700元和650元。报销比例在起付标准至5500元(含)的部分,一级医院为75%,二级医院为65%,三级医院为55%。超过5500元的部分,统一报销比例为55%。
2、特定病种门诊(如慢特病)方面。起付标准为1300元,与第一次住院或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合并计算。报销比例在12万元以下按85%报销,12万元以上按80%报销。
3、住院方面。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是否为第一次住院而有所不同,一级医院为800元,二级医院为1100元,三级医院为1700元。报销比例在12万元以下按85%报销,12万元以上按80%报销。
4、大病保险方面。报销比例根据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含门急诊、门诊特殊病、住院)年度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而变化,起付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起付标准在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20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5%。
2024年天津职工医保的门(急)诊封顶线提高至10000元,提高的部分报销比例统一为55%。
医保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职工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其他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自行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分类参保登记,具体办法由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