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5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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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7 23:06
李忠金,男,原正厅级干部,历任淮北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等职。李忠金身为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给予他人取得项目开发权及项目拆迁、减免相关费用和缓交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的关照,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01万元、美元6万元、港币6万元。该案于2011年5月4日由上级检察院交六安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六安市检察院于2011年7月26日侦查终结后,依法提起公诉。今年3月12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